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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报废车上路,吊销驾驶证!

发布时间:2021-09-02 11:49:36 来源:中国报道

报废车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陈惠珍)众所周知,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存在很大的隐患,坚决不能上路,这是每个驾驶人都应该牢记于心的事。然而,新会交警大队大泽中队近日在辖区查获一辆在路上行驶的报废小货车,驾驶人不但被罚款,连驾驶证也被吊销了。

8月18日下午3时许,新会交警大队大泽中队接智能交通中心通报: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粤J8B5**号牌小货车在G240国道往司前方向行驶,即将行驶至大泽圩镇。中队民警接指令后立即前往大泽圩镇等候,待嫌疑车辆出现后成功将该车拦截。

经核查,驾驶人梁某,A2驾照,其驾驶的粤J8B5**号牌小货车超3年未年审,已达报废标准且有多条违法行为未处理。目前,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梁某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同时查扣报废车辆并予强制报废。

报废车

“报废车”指的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按照要求强制报废的车辆。

新会的车主如果想报废车辆,可携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直接到报废场办理,也可以通过联系电话通知报废场来拖车。目前,新会地区具有报废回收资质的企业有以下两家:

1、新会报废汽车回收经营部。地址:新会区会城河北村荷包袋(工业园);联系电话:6317877。

2、新会区南粤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新会区双水镇双水工业园拆船厂内;联系电话:6410888。

新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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