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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公安机关:触犯刑法!

发布时间:2021-08-20 10:42:2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陈诗绮) 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坚持对恶意欠薪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有力维护社会治安持续平安稳定。近日,梅江警方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破获1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涉案金额达45.6万元。

2018年8月中旬,张某从江西南昌某公司承包了梅江区江南一工地的土建工程,雇请孙某、陈某、付某等17名工人,并与工人口头协议完工时间和工资待遇。2019年10月,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张某收到290万工程款后,将大部分工程款支付给工人作为劳动报酬,一部分工程款则被其作为保证金投资于河南洛阳的一工程项目中。然而,一段时间过去了,河南洛阳的工程却迟迟未动工,张某的保证金亦无法从中取出,导致其无法支付孙某等人的工资尾款。工人长时间向张某追讨工资未果后,决定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截至2020年9月,张某拖欠17名工人工资共45.6万元。梅州市人社局对张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并阐明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直至期满,张某始终未按指令进行整改,支付工人劳动报酬。随后,梅州市人社局以张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梅江警方移送该案件。梅江警方受理案件后,仔细研判分析、走访摸排、全力开展线索核查工作。今年8月16日,梅江警方依法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张某(男,37岁,广西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当年我把那笔钱拿去投资另一处工程,身上真的是没钱给工人发工资了,后来他们天天打电话催我结清工资,我实在是无能为力才选择逃避……”张某到案后,向经办民警如实供述,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愿意主动面对问题,筹集款项支付拖欠的工资。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劳动者在遭遇恶意欠薪时,应及时向人社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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