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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五大措施”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

发布时间:2021-07-06 18:06:35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广州市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高发态势。据统计,截至6月30日,今年以来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89宗,死亡24人,同比分别上升56.2%、14.29%,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按照全省、全市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部署,为切实改善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水平,3月1日起,全市开展为期300天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多部门联勤联动,聚焦电动自行车治理问题,通过“网格整治、源头治理”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举措,全力改善广州市道路交通秩序。

目前,广州交警在全市设置了274个示范路口,加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控,同时每月定期组织开展2-3次“红棉剑锋”全市统一行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通过定点设卡、路口管控、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措施,共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整治。据统计,3月1日至今,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1万宗。

民生关注——电动自行车成中心城区交通安全秩序隐患

驾驶电动自行车乱穿插、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是造成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有调查显示,在人口密集、车流量大、慢行系统不完善的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尤为严重,相比外围城区明显;无论是自驾族、自行车族还是步行族,都认为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乱象严重,不管走在人行道上,还是在马路上开车,都不得不时刻提防着电动自行车,大部分市民认为电动自行车比其他车辆更容易造成交通意外。电动自行车交通问题,已成为城市交通治理的顽疾。

齐抓共管——“五大措施”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

下一步,在中心城区地铁、公交、共享单车等公共交通较为发达的情况下,针对全市尤其是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将继续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措施一:严查严管,打击超标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电动自行车有拼装、改装、加装违法行为的】 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一律予以查扣,对拼装的车辆依法销毁,对非法加装装置的,予以拆除。

【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依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一律予以查扣,并对车辆性质进行鉴定,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对车辆无牌违法行为罚款200元,记12分,对无车辆对应的摩托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罚款十元至五十元,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车辆。

措施二:群防群治,搭建交通秩序网格化治理体系

目前在全市建立了11个区级大网格、177个街镇级小网格,每个小网格划分若干重点区域、路段、路口,发动保安、协管、联防、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参与网格劝导,结合“五选一”执法模式(即罚款、抄写法规条文、志愿参与交通秩序维护、观看警示视频、朋友圈集赞),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教育,严格管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措施三:数据发力,创新“扫码劝导”源头管理机制

在全市推广“扫码劝导”模式,通过让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扫描二维码,记录其违法信息、个人信息,形成数据库,达到一定次数后,采取电话短信提示、上门劝导教育、禁止电动自行车出入居住社区等方式,加强违法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措施四:分类管理,多平台曝光违法企业和个人

通过数据分析研判电动自行车违法情况,筛选出违法次数较多的外卖企业和个人,通过新闻媒体、广州交警“两微一抖一快”等平台,向全社会曝光,震慑相关违法行为人,增强交通安全守法意识。

措施五:需求导向,打通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

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优化调整全市公交线路,加强地铁、居民区、商业中心等区域末端接驳,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协调各区政府加强推广“便民小公交”,切实解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会同规划、交通等部门,加强非机动车道规划和恢复,在有条件的道路设置机非隔离,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通讯员 穗交宣)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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