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法律文书送达(挂号邮件)服务,是指辩护律师到看守所办理完会见时,如有相关法律文书需要被监管人员签收的,可不必在看守所现场等候签收,只需在看守所服务窗口登记好被监管人员姓名、律师姓名、邮寄地址、电话等简要信息后,由看守所民警代办签收后,再通过邮政EMS(挂号邮件)邮寄给辩护律师的服务措施。
流程步骤:
第一步:辩护律师办理远程视频或面对面会见时,若有相关法律文书资料需要在押人员签收的,可将相关资料提交给看守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并登记好被监管人员姓名、签收注意事项、律师姓名、邮寄地址、电话等简要信息;
第二步:看守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需要签收的法律文书做好消毒工作后,由专职民警送入监室内指定的被监管人员签收。
第三步:完成签收后,看守所民警将相关法律送回看守所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做好封装后,按律师登记的收件人及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邮寄(挂号邮件)给辩护律师(邮件使用到付收费方式。
成效:
1.提高法律文书流转、签收、送达效率;
2.减少律师在看守所现场等候时间;
3.实现最多跑一次;
4.教育整顿至今,已累计为律师代办各类法律文书签收6336份,邮寄786次。
便民措施:
远程视频会见服务流程及成效
解释:远程视频会见服务,是指辩护律师或家属通过监所线上实时视频与被监管人员进行会见,目前监管大队政法服务楼设有远程视频会见室2间,会见专用卡座20个,可同时满足12名律师、8名家属开展远程视频会见,有效满足辩护律师和家属会见需求。
流程步骤:
第一步:辩护律师或被监管人员家属可通过粤省事——群体服务——监所服务进行会见预约(注意查看监所业务系统公告最新防疫通知);
第二步:监所管理大队在后台收到预约名单后,于预约时间前根据相关要求筛选可以进行会见的被监管人员名单进行编排制表。如有不能会见的,监所管理大队通过电话告知律师(家属)具体情况和原因,并告知其取消当次预约,另择时间预约。
第三步:政法服务楼将会见须知通过短信及电话告知律师(家属),提醒办理时注意带备相关手续资料。
第四步:律师(家属)按照预约时间,凭预约号及相关手续资料到监所管理大队政法服务楼窗口进行登记办理,符合防疫要求且手续齐全的,即可办理远程视频会见。
成效:
1.通过粤省事平台精准预约,减少了律师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2.实行提前预约制度,避免了因被监管人员存在特殊情况不能会见的情况;
3.监管大队提前通过短信和电话告知会见人,提醒相关手续资料和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因手续资料不齐全办理不成功的问题,大大提高会见“一次办结”的成功率;
4.自教育整顿至今,已累计办理2926人次律师远程视频会见、89人次家属远程视频会见,有效破解了“会见难”的问题,保障了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通讯员 顺公宣)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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