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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C2驾照、C5驾照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

发布时间:2021-06-01 10:24:2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王梦)5月31日,从东莞交警部门获悉,2021年6月1日起,公安部新推出的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将在东莞正式落实实施。即从年6月1日开始,将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申领小型自动挡驾驶证的考生在考试时只需要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

其中,试点机动车电子化、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试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以及试点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货车电子通行码等措施,自2021年6月1日在部分地方先行先试,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2022年全面推行。

(一)实施时间2021年6月1日起,天津、成都、苏州三个城市试点,2021年下半年扩大试点,2022年全面试行。

(二)基本业务流程

1、对试点城市驾驶人驾驶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

2、车管所审核确认信息(电子照片)

3、申请信息交换至综合应用平台

4、交管电子证照工作库生成电子驾驶证(电子签名)

5、交管电子证照资源库/互联网交管电子证照服务系统

6、驾驶人在“交管12123”APP查看电子驾驶证

(三)民警在执法或者办理业务时,应当使用执法PDA、集成指挥平台APP扫描二维码,核查确认电子驾驶证有效性和驾驶证状态。

二、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一)、C2、C5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在6月1日实施。申领小型自动档驾驶证的考生按照原来的预约流程在“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预约科目二考试。在考试时只需要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四个项目,不需要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

(二)、缩短考试间隔时间在6月1日实施。系统升级后,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减少待考时间。

(三)、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6月1日实施。群众可以在“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上预约到车管所一楼窗口办理。

三、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

(一)网上代办服务

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机动车牌证、驾驶证业务。

1、代办范围。包括: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领驾驶证、驾驶证遗失补证、驾驶证损毁换证。需要强调的是:一次代办仅限办理单笔机动车或驾驶证业务。

2、代办流程。亲友登录账户,为老年人代办业务的,需要系统对老年人进行实人认证,上传老年人的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审核后予以办理业务。对实人认证不成功的,要重点审核,认真比对抓拍照片和身份证件照片的一致性。

(二)窗口精细服务(线下):该市各车驾管业务窗口已设立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或专门窗口,配备老花镜、轮椅等便民设施。

四、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一)信息联网核查

公安部与军队有关部门已建立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信息联网核查机制。

2021年6月1日起,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时,包括现役和退役人员,综合应用平台将自动核查、自动比对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信息。

(二)驾龄连续计算

1、适用范围

具体包括:2021年5月31日前已持新军警驾驶证(字头号为“JW” “JH”等)换发驾驶证的,以及6月1日以后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申请换领驾驶证。

2、连续计算方式

一是对2021年6月1日以后新申请,或者2021年6月1日以前申请但未完成考试发证的,经系统核查比对后,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一栏签注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同时在电子驾驶证中备注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准驾车型、增驾车型及增驾时间等信息。

二是对2021年5月31日前已持新军警驾驶证换发驾驶证的,申请驾龄连续计算的,仅在“交管12123”APP交通安全驾驶记录备注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准驾车型、增驾车型、增驾时间等信息,不重新签注、换发纸质驾驶证。其中,对于领取新军警驾驶证前已完成增驾的,在信息系统中只有增驾车型、无增驾时间的,增驾时间按新军警驾驶证核发时间备注。

3、“初次领证日期”签注

一是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申请驾驶证的年龄条件规定。对申请人初次取得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年龄未达到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的,“初次领证日期”按照申请人达到地方驾驶证最低年龄条件的日期进行签注。

二是“初次领证日期”的年份签注按照初次取得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的年份签注,月、日按照换发驾驶证日期的月、日签注,以保证记分周期有效衔接。其中,对取得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的月、日在换发驾驶证的月、日之后的,“初次领证日期”的年份按照下一年度签注。同时,在电子驾驶证中,按照驾驶人实际取得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的时间进行备注。

例如:甲于2018年4月26日取得军队驾驶证,车管所2021年6月10日为其换发驾驶证,那么初次领证日期应当签注为:2018年6月10日。如果甲于2018年9月1日取得军队驾驶证,车管所2021年6月10日为其换发驾驶证,那么初次领证日期应当签注为:2019年6月10日。

4、“有效期限”签注

驾龄连续计算后的驾驶证第一次“有效期限”签注,应当签注六年有效期限,并按照换发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签注有效期限的起始日期。

五、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一)委托申请延期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二)恢复驾驶资格

1、适用范围。该救济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因驾驶人在国(境)外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

2、办理时限。一是驾驶人在6月1日以后回国的,驾驶人应当在首次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二是驾驶人在6月1日前已经回国(入境)的,驾驶人应当在6月1日开始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

3、恢复范围。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的,直接予以恢复;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

六、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暂没实施。因为根据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安排,先在全国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 其他地市(包括东莞)再按照部局、省局部署分步实施。

七、推行业务办理委托书电子化

1、业务范围

 

2、审核流程

委托人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网上委托后,电子委托信息将自动转递至综合应用平台,由车管所审核确认电子委托信息。被委托人与实际业务办理人不一致的,应当重新委托;对于申请人本人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免于审核委托信息。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过30日。

3、明确工作要求

推行交管业务网上委托后,申请人既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选择纸质委托书等形式委托他人办理,对已申请网上委托的,车辆管理所不再要求申请人出具纸质委托书。

4、取消委托申请

在委托书有效期内,委托人可以主动取消委托,取消后原电子委托书失效,可以重新申请委托。

八、推行机动车抵押信息在线核查

(一)推进信息联网

(二)简化申请资料。对抵押权人为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申请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的,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免予提交主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委托、抵押合同加盖的公章可为电子印章

(三)规范信息备案。公安部与银保监会建立统一信息备案机制,将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影印件等信息统一录入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抵押、解除抵押登记时核对。

各地不得要求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备案营业执照和公章式样,严禁设置门槛、增加条件、搞变相审批。

九、全面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

在本次放管服措施实施前,东莞市已实行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银保监部门机动车交强险实现信息共享,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辆管理所通过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进一步简化办理机动车登记等业务手续。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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