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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媒体通气会

发布时间:2021-05-28 11:44:0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粤消宣) 5月27日上午,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召开2021年第二季度媒体通气会。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省火灾情况,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对《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消防车道、设置逃生窗口等问题进行重点解答。

今年以来,广东消防共接处警6.2万起,其中火灾2.8万起,死亡53人,受伤50人。因人员消防意识不高、逃生能力不强、自救本领缺乏,“小火亡人”火灾多发;村民自建房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等合用,中小微企业主体安全意识淡薄,火灾屡治屡发;企业违章作业导致的火灾也比较突出。

今年5月1日,《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规定》首次在立法中明确消防救援机构承担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首次在立法中对老旧建筑、小型场所、村级工业园等场所作出界定,为防范化解此类场所和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提供了法律依据;首次在立法中明确轨道(隧道)的管理单位,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老旧建筑、小型场所、农家乐(民宿)、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居民住宅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餐饮服务场所经营者,各类建筑物的建设、使用、管理单位和个人,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员等各类主体自身的消防安全责任;首次在立法中对托幼机构和学生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等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推动各地加强监督,确保学生群体的消防安全。

值得注意的是,据统计,该省每年平均有数百起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但是,一直以来,在省级层面的法律法规立法中对电动自行车的使用和监管都未有过明确规定。此次《规定》明确了禁止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也明确了违反停放充电管理要求的法律责任。据悉,目前深圳市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就明确,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把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着力解决影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消防安全问题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今年以来,广东消防联合各部门、行业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服务,持续开展‘暖企行动’和‘消防安全进万家’等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送安全。”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广东消防正在持续开展“百车南粤万村行”活动,广东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将在全省两万多个农村及社区陆续开展消防宣传科普活动。消防志愿者们还将走进村民的家中,帮助村民排查家庭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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