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汇聚高层次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天河区自5月14日至6月20日开始受理2020年度重点人才项目申报。今年是天河区实施新的人才激励政策第一年,在连续多年重金奖励人才的基础上,天河区委、区政府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支持奖励资金优厚
各项目总支持资金预计超过1.6亿元。突出支持头部人才。新引进国际尖端人才可获得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现代商贸、高端专业服务、工业、建筑、文化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领导者可获得“天河英杰”称号,并获得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全链条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精英人才、新锐人才分别获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可获得10万元资金支持。院士、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新进站院士、博士后和博士可获得最高500万元安家费支持。激励本土人才发展培育。入选国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或被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的人才最高可获得20万元资金支持。
人才服务保障全面
除资金支持外,天河区还为人才提供“宜居宜业宜创”全链条配套保障服务。为高层次人才配备“一对一”人才服务专员,全程对接服务。人才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其中天河英杰、新引进国际尖端人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高品质人才公寓,其子女可获得天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位,本人可享受免费体检和医疗保健等配套服务。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
项目申报渠道便捷
采取全程网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统一使用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同时开通掌上办理功能。各项目均采用核准制方式,符合申报条件即可兑现支持措施。支持资金兑现方式灵活,企业和人才可自行选择支持资金兑现方式。同时简化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间,提升政策兑现效率,确保支持奖励资金尽快落实到位,使企业和人才能尽快享受到天河人才政策红利。
(第二个版块项目简介)
天河英杰项目
申报范围: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的对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领导者。
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按照个人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支持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其子女可获得天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位。每年免费安排健康体检,针对大病、重病等情况,由天河区有关部门根据人才的需求协调优质医疗资源提供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黄雅苹 联系电话:020-38622405
联系人:吴 衎 联系电话:020-87554128
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申报范围:本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具有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具有发展潜力的精英人才和初创型企业的新锐人才。
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
1.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元资金支持。
2.创新创业精英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30万元资金支持。
3.创新创业新锐人才:给予每人累积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1)获奖时所在企业已在本区登记注册的,且1年内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第2年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2)获奖时所在企业未在本区登记注册的,获奖后1年内需落户本区并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第2年营业收入增速达20%及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二)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本人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其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可享受免租入住人才公寓。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子女可获得天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每年免费安排健康体检,针对大病、重病等情况,由天河区有关部门根据人才的需求协调优质医疗资源提供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李婉玲 联系电话:020-38622895
人才发展培育项目
申报范围:在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本区范围内工作至今且在2020年度入选国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或被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的人才,以及在本区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
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20万元资金支持;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获评广州市杰出专家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5万元资金支持。
2.在本区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
(二)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的人才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黄雅苹 联系电话:020-38622405
联系人:吴 衎 联系电话:020-87554128
新引进高端人才项目
申报范围: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2020年度从广州市以外新引进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包括国际尖端人才、高层次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高端专业人才、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和海外留学人员。
支持措施:
(一)资金支持:
1. 新引进的国际尖端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给予1000万元安家费支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500万元安家费支持,其他国际尖端人才给予200万元安家费支持。安家费自获评之日起分2年发放,每年发放安家费总额的50%。
2.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安家费支持,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安家费支持,获评广州市杰出专家的,给予最高20万元安家费支持。安家费自获评之日起分2年发放,每年发放安家费总额的50%。
3. 新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4. 新引进的文化艺术、体育竞技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在本区设立市级以上工作室的,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支持。
5. 新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在本区设立市级以上工作室的,再给予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资金支持。
6. 新引进的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资金支持。
7. 新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
(二)其他保障:自获评之日起3年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本人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新引进国际尖端人才、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其子女可获得天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位;每年免费安排健康体检,针对大病、重病等情况,由天河区有关部门根据人才的需求协调优质医疗资源提供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新引进国际尖端人才、高层次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高端专业人才、海外留学人员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黄雅苹 联系电话:020-38622405
联系人:吴 衎 联系电话:020-87554128
(二)新引进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
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
联系人:关靖怡 联系电话:020-88836013
院士、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项目
申报范围:面向辖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的企业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以及新进站的博士及以上人才。
支持措施:
(一)院士工作站
1.科研启动经费。经广东省科协、广州市科协批准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第一阶段评估,评估结果合格以上的,设站企业可申报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日后通过第二阶段评估,评估结果合格以上的,来年可以继续申报,两次合计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
2.新进站院士安家费。本区设站企业2020年度新进站的非广州市户籍院士,与设站企业签署了5年以上聘用协议且在院士工作站全职工作(海外人才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可以申报院士安家费(其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给予500万元安家费,其他院士给予200万元安家费),安家费分2年发放。
3.其他保障。新进站院士支持期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申请免租入住人才公寓;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其子女可获得天河区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学位;每年免费安排健康体检,针对大病、重病等情况,由天河区有关部门根据人才的需求协调优质医疗资源提供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
(二)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
1.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经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按博士后工作站的扶持标准补齐差额部分。本区新设立的博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每站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2.对在本区企业设立的省、市级博士后工作站的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支持,资助期限为2年。对在本区设立的省、市级博士工作站的新进站博士研究人员,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资金支持,资助期限为2年。
3.本区企业博士后站、博士工作站在站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本区企业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本区自主创业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安家费支持,分2年发放。
4.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本区企业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本区自主创业的博士后、博士,支持期内可享受配套服务保障措施。可申请办理广州入户或人才绿卡。其中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最高5年的居留许可和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财政补贴。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院士工作站
广州市天河区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李锡伟 联系电话:020-38622135
(二)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黄雅苹 联系电话:020-38622405
(第三个版块申报指引)
各项目在“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各项目具体申报对象及条件、流程、支持措施,参见相关申报指南。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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