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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创新推出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开大湾区先河

发布时间:2021-04-29 20:12:31 来源:中国报道

“便民春风暖湾区 跨境聚力创新局—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启动仪式”现场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岳瑞轩)4月28日,由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南沙区委政法委主办,南沙区税务局联合区司法局、区港澳办、团区委承办的“便民春风暖湾区 跨境聚力创新局——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启动仪式”在南沙水岸广场举行。

启动仪式上,税务部门举行了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合作示范先锋工作室挂牌仪式和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合作示范先锋队授旗仪式,正式发布了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同时还发布推介了首批湾区跨境税收服务标准和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湾区的企业和纳税人将能享受更便利、更全面的跨境涉税事项创新服务,也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南沙自贸区的跨境税务服务创新合作水平和社会协同税收治理水平。据悉,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南沙税务部门深化党建融合创新,贯彻“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部署,积极响应广州税务“十二项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活动。

早期中立评估机制:提前解决大湾区新业态和“走出去”涉税问题

此次南沙开创的多方合作机制中,最大创新亮点便是推出了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是指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同相对人达成合意,由具有资质的法律查明机构通过中立评估委员会,就不确定性跨境涉税事项,作出客观分析与评论,在不违反上位法前提下,原则适用中立评估结论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启动仪式上,来自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走出去企业的专家和代表,就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在自贸区的先行探索提出了积极的观点。事实上,随着跨境涉税主体在南沙加速集聚,新商业行为、新业务形态、复杂跨境事项日渐增多,如何更好加快“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税收规则对接和税务机制对接,是税务部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命题。为确保该项机制的可行性,南沙税务部门在2020年12月就通过权威专家出具了论证报告,报告中指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制度的设立,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的一种方式,其核心是由中立第三方对可能争议内容从专业角度进行中立、公平、公正地评估,以促使纠纷化解,本质上属于合意型纠纷解决机制。”

“便民春风暖湾区 跨境聚力创新局—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启动仪式”现场

“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其实是解决纠纷的前置环节,也就是在纠纷未出现(双方不确定)或者可能出现纠纷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对不确定的跨境涉税事项委托第三方作出事实认定、法律查明和可能结果预判,是一种‘合意型’、‘预防型’的纠纷前多元化解决渠道。”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合作示范先锋队领队刘舜玲介绍到。

中铁建南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中国铁建海外业务目前已遍布全球几十个国家。“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往往由于所在国法律环境不同面临着拓展业务时不同税制对接和具体税务处理差异的挑战,南沙推出的早期中立评估合作机制为企业海外项目提供早期介入的税收评估和论证,让我们获益良多。”

“跨境涉税事项早期评估机制建立在平等、协作的基础之上,主要致力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合作与协调创新体制机制是值得鼓励的;在税务争议、跨境税务争议引进非诉讼程序也是很有必要的。参考我国民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中的早期中立评估机制,建立一套完备的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机制,在法定程序规定的框架下,可以极大地提高跨境涉税争议解决的科学性、高效性、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主任肖黄鹤向记者介绍。

多方合作机制:跨境税收服务模式累计服务560多个创新创业团队

记者了解到,在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推出以前,南沙税务在湾区跨境税务服务合作方面就已经开展了多年的探索实践。《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后,为推动港澳企业居民在南沙创新创业、打造便捷高效的自贸区跨境税收服务体系,南沙税务部门2019年便在南沙“创汇谷”设立首家港澳青创税务驿站,被写入南沙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三十条”;同年8月,青创税务驿站升级为湾区双创税务驿站,驿站实体建设标准形成并快速复制推广,入选南沙自贸区年度创新案例;2020年8月,南沙多部门联合建立湾区跨境税务服务创新合作示范点,荣获广东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广州市“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列入南沙区政府工作报告。跨境税收服务模式建设以来,已累计服务560多个创新创业团队,办理涉税(费)事项超8千笔。

据悉,这次推出的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在之前的服务模式上再次创新升级,重点推出了跨境云评估、跨境云智政和跨境云体验等新模式,为企业和纳税人提供湾区跨境涉税事项早期中立评估、湾区跨境涉税业务交流论证评估、湾区跨境综合服务云体验平台等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提升自贸区税收营商环境和依法决策水平。

坐落在南沙的广东医谷产业园是一家国家级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投资孵化平台,建园初期南沙税务部门便将税务驿站和湾区跨境税务服务带到了产业园区内。“园区内企业通过湾区跨境税务服务可以“足不出园、足不出区”24小时远程办理查询申报、政策咨询辅导等各类涉税事项。现在升级推出的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让我们湾区企业尤其是港澳企业能享受更便捷全面的税务服务和支持,也能进一步提升南沙的营商环境,让南沙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广东医谷产业园执行总裁谢嘉生表示。

“这次的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多方合作机制,是南沙多部门精诚合作、提升社会协同税收治理水平、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的一次有益探索,有助于税务部门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快推动大湾区税收服务规则连通、贯通、融通,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税收服务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刘丽表示。

16条税收服务标准:跨境税务服务有了规范模板

启动仪式上还发布了南沙税务首批湾区跨境税收服务标准,服务标准分别在创业扶持、云端服务、推动创新、交流融合等领域全面发力,为企业从设立到运营发展提供了全链条的便捷税务服务、多语种的线上税收政策解读和全方位的税收法律评估支持,进一步树立南沙优质高效的对外公众形象,助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首批湾区跨境税收服务标准具体包含:开办企业“闪电办”、个税优惠“快享受”、社保缴纳“齐参与”、税务专家“零距离”、线上办税“直通车”、房产交易“一网通”、电子缴税“不设限”、耳听森林“随时听”、复杂事项“事先裁”、跨境事项“中立评”、税务认证“容缺办”、税收体检“健康诊”、项目管家“全跟踪”、一企一人“精准答”、百企千人“育菁英”、“三师”荟萃“同协作”等共计16条具体的税收创新服务举措。

“我们的服务目标是使港澳人员无需入境,在境外服务网点实现开设新办企业,对于粤港澳大湾区个税优惠的补贴对象,我们也提供了全程线上查询办理的途径。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豁免条款的港澳从业人员,免予提供证明材料直接网上办理参保缴费。另外,我们还会选派经验丰富,持有专业证书,具备多种外语语言能力的业务骨干,派驻服务点提供专业服务。从企业设立到运营发展,税务部门都致力于提供全链条的便捷服务,尽最大努力扶持港澳企业和居民在内地创业发展。”湾区跨境涉税事项合作示范先锋队领队刘舜玲向记者介绍。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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