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

广东东莞:全市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发布时间:2018-08-30 22:14:5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 邓文浩 报道)8月30日,从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会议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将全市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据悉,2014年,该 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244平方公里,占全市辖区面积的50.7%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该市目前的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以及《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中自备电厂煤改气及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等工作需要,该市环保局牵头重新修订《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在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将全市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同时,根据原环境保护部《高污染燃料目录》有关要求实施Ⅲ类管理: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将被列为高污染燃料,所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均应在《通告》规定时限内依法拆除或改燃清洁能源。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