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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万江:坚决打赢“散乱污”歼灭战

发布时间:2021-03-23 17:51:1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万江宣)为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工作,加强工作动员部署力度,3月23日上午,东莞万江街道召开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场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街道办事处主任刘永定及班子成员陈伟楚、赵胤、刘雄波、王树生、李纯良、黄建文、霍永健、朱金红、庾汉文参加会议。

会议解读了《万江街道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场所)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要对辖内所有工业企业全面排查,整理出分类治理清单,形成台账;第二阶要按照“属地负责、分类整治”的原则,按照“四个一批”的标准,对辖内“散乱污”全面专项整治,对不配合或逾期未按规定完成整治工作的“散乱污”企业,由整治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坚决予以查处;第三阶段将开展“回头看”,随机抽查、现场暗访,对未落实关停要求和整治要求的企业依法查处,发现死灰复燃和新的“散乱污”企业,及时处理。

黄建文同志要求,“散乱污”整治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全力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各社区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要紧扣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方案的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刘永定指出,清理整顿“散乱污”工作是认真做好我街道“工改工”文章的“先行棋”,是腾空间、优环境、促发展的重要抓手,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街道经济发展全局谋划,各社区、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拿出义无反顾、壮士断腕的决心,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不彻底清除“散乱污”企业绝不罢休。

刘永定强调,各社区、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坚决打赢“散乱污”企业歼灭战。决心要一次下足,坚决把“散乱污”企业底子摸清,各社区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厂房业主、二手房东、企业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等的信息台账,在4月下旬完成并且上报。措施要一步到位,坚决守好准入标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企业和场所,要做到“两断三清”;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要加强主动服务,制定提升整改计划,及时办理审批或登记手续,变散为整、变乱为治、变污为绿,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效果要长效显现,要建立科学工作有效的长效机制,保证彻底铲除“散乱污”企业,实现“长治久安”。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夜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各社区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详细了解辖区内企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其他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形成强大整治合力。

会议号召,抓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社区、部门单位一定要坚决扛起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场所)的政治责任,以最鲜明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落实好“散乱污”清理整顿工作,为打造产城人融合示范的“水韵都市、品质万江”提供坚实有力的环境保障。

“散乱污”排查范围和重点管控范围

根据《方案》,聚焦产业政策和规划、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环保、消防等方面,万江街道对辖内所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将“电镀、漂染、造纸、洗水、湿式印花、鞣革等重点污染行业”、“电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陶化、发黑(发蓝)、蚀刻(含线路板蚀刻)、钝化、电泳等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超声波清洗、石材加工、化工等涉水污染企业以及喷漆、干式印花(长台丝印)等涉VOCs污染企业作为重点行业管控范围。

建立厂房业主、二手房东违规惩戒机制

根据《方案》,各社区应加强辖内各厂房业主的管理,禁止辖区内的厂房业主、二手房东将厂房租给“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则对私人自有物业实施停水停电三个月至半年。对租给非法电镀、金属表面处理或其他涉嫌环境刑事违法行为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对经营者立案查处,并按规定严查厂房业主和二手房东的法律责任,严查不贷。

建立巡查督察“回头看”制度

根据《方案》,整治办组织持续开展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回头看”,对存在回潮现象的企业要重新纳入排查范围,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严厉打击偷排偷放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瞒报漏报、违法排污、未批先建、异地转移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职责分别移交纪委监委和执法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违法企业依法上限处罚。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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