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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朗一男子醉酒驾驶致一人当场死亡

发布时间:2021-03-19 11:53:0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袁铭鸿)2021年3月1日2时46分许,醉酒驾驶小型轿车的刘某途经象山工业园象和路路段时把李某及其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搭载乘客张某)连人带车撞倒在地,造成乘客张某当场死亡、电动车驾驶员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了解,当晚刘某在大朗镇水平村美食街和朋友吃夜宵,期间喝了不少酒。聚会结束后,刘某驾驶小车搭载朋友回家途经大朗镇象和路路段时,与李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车发生了碰撞。据刘某称,由于酒精作用,当时他的精神有些模糊,发生事故时只是感觉撞到了东西,所以没有停车一直往前开。开了大概一公里左右,他下车检查车辆发现车子撞坏了,才拨打电话报警。而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的李某及乘客张某同样也是与朋友吃完宵夜回家的路上,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李某受伤,乘客张某由于撞击导致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经检测,刘某血液样本内检出乙醇含量为100.31mg/100ml,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如果刘某没有酒后驾车,如果李某、张某都佩戴了安全头盔,或许可以避免本次惨剧的发生,可惜一切已经不能重来。

东莞交警温馨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安全头盔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有效地保护人们的头部,降低死亡率,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请务必佩戴头盔。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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