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郑雪云 通讯员卓敬鸿) 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路面通行秩序。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汕尾市公安机关自3月至6月,在该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
工作目标:实现该市涉摩、涉电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确保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整治重点:
1 重点整治时段:每日上下班、上放学高峰等重点时段。
2 重点整治对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3 重点整治地区:该市区、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农村乡镇(其中陆丰市的碣石、南塘、博美镇,海丰县梅陇、公平镇,陆河县的河口、螺溪镇作为重点整治乡镇)。
4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涉酒、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加装遮阳伞、超员、不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新能源”载客三四轮车乱停乱放、从事非法营运载客行为。
整治行动已经在该市范围开展。
汕尾公安温馨提醒:
● 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循“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的安全要求,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 摩托车车主或驾驶人要留意行驶证、驾驶证是否有效,及时到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牌证及年检(审)手续,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避免车辆被扣留。
责任编辑:陈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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