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东莞这几项非税收入项目可以这样缴费啦!

发布时间:2021-01-05 17:44:1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1月5日,据东莞市税务局消息,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东莞市税务局联同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政数局、东莞市水务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军民融合办等多个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开辟非税收入数据线上互联通道,帮助缴费人“免填单”“零跑动”实现非税收入申报缴费。

以排污权出让收入为例,2021年1月1日起,该项非税收入项目申报缴费这样办:缴费人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线上申请资料,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企业线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计算核定其应缴费金额,随即通过“非税收入数据交换通道”录入相关数据,系统产生缴费通知书编号,数据同步传输至税务部门。同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及《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连同《东莞市税务局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指南》发送至缴费人。缴费人收悉后只需登录电子税务局,按照《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将申报明细录入,即可完成申报缴费,缴费后生成电子缴费凭证,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另外,缴费人也可参考《东莞市税务局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指南》选择其他申报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通过“非税收入数据交换通道”实时掌握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传递的应缴费信息,并通过系统回传实际缴费情况,非税收入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税务部门回传数据即可为缴费人办理下一步业务流程。

东莞市税务局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指南

尊敬的缴费人:

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在您收到非税业务主管部门(生态环境、水利、人防等部门)开具的《非税收入缴费通知书》后,可选择到办税厅缴纳费用,缴费前请致电相应办税厅咨询电话了解确认缴费所需手续。

  如果您是已开通电子税务局的纳税人,可以参照以下操作指南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缴费前可致电相应办税厅咨询电话获取指导服务。

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操作指南

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功能描述:可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操作步骤:

1、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其他申报】,通过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进入申报界面。

2、增加对应的申报征收项目类型,请按照非税业务主管部门(生态环境、水利、人防等部门)为您填好的《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样式依次填写申

报表,最后点击【申报】提交,即可完成以上项目的网上申报。

3、申报成功后,请点击【缴款】进行缴费,选择需要清缴的费种,点击【立即缴款】。

4、可以选择“三方协议”、“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银联”等方式缴款。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