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袁铭鸿) 为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2021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决定,在“元旦”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货物的范围
上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的为准。
二、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
元旦假期:2021年01月01日0时至01月3日24时。
东莞交警温馨提示: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次氯酸钠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为森林防灭火、抢险救灾、应急航空救援油料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以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注意: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另附全年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
春运和春节假期:2021年2月06日0时至2月10日24时2021年2月16日0时至2月20日24时。
清明节假期:2021年4月02日0时至4月05日24时。
劳动节假期:2021年4月30日0时至5月05日24时。
端午节假期:2021年6月12日0时至6月14日24时。
中秋节假期:2021年9月19日0时至9月21日24时。
国庆节假期:2021年9月30日0时至10月2日24时;
2021年10月6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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