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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行政复议暖人心 企业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0-12-10 17:23:3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近日,东莞市某仓储有限公司送来锦旗,赞扬东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保驾护航正气浩然,排忧解难克己奉公”。

2020年8月,东莞市某仓储有限公司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提起行政复议,主张该公司员工张某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构成工伤。认为张某下班后骑电动车回家,正常情况下仅需二三十分钟即可到达事故发生地点,却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事故地点,明显不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科受理此案后发现,该案在交通事故是否在合理时间内发生等案件细节上缺少详细调查,且事发至今已有一年多时间,后续调查存在一定难度。但经办同志并没有放弃,反复研究卷宗材料,从仅有的两、三份《询问笔录》及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寻找案件线索和突破口。反复询问肇事货车司机,多次与交警部门、肇事车辆保险公司沟通核实案发的具体时间等案件细节。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确认事故发生时间并非受伤员工自述的时间,查明受伤员工事发当日到达交通事故发生地点的时间是平时正常到达时间的两倍,明显超出了合理时间。根据查清的案件事实,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市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并责令其依法重新作出处理。该公司当得知自己的行政复议请求得到复议机关支持后深感意外。表示公司当初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过来申请行政复议的,没想到复议机关做了这么多、这么细致的调查工作,真正帮企业做了实事。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工伤认定,立法已体现了对职工的保护和倾斜,因此,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特意强调符合“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情形才认定为上下班途中。案件审理应当公正、严谨,不能仅从保护职工的角度审视案件,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应当依法保障。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明案情的情况下,依法作出撤销工伤认定责令重作的复议决定,体现了高效便民、内部纠错的复议本色,让在疫情期间艰难支撑着的中小企业,感受到东莞这个城市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近年来,面对行政复议案件大幅度增加、案件类型更加复杂的状况,复议机构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创新办案方式,实现了简案快办、类案专办的办案模式。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00宗,比上一年度增加了125宗,增幅16.13%,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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