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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茶山:规范民房报建及违建专项治理提速

发布时间:2020-11-14 09:01:1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李绰芝)11月12日起,东莞各镇街农房报建工作已正式恢复,东莞市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已上线运作,新建、改建、拆建农房可于网上申请提交资料。为进一步规范民房报建以及治理违建,11月13日上午,茶山召开规范民房报建及违建专项治理工作会议,明晰下来报建必须严格按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执行,严厉打击违建、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

会议指出,11月12日起,东莞市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已上线运作,下来将会有不少报建申请,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最新的《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执行,做好监管工作,在建设过程中要检查建设是否按照报建图纸进行施工,对存在改变用途的违建行为予以立即叫停并严肃处理。

据了解,最新的《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所称的“农民安居房”指的是在经批准的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住房,而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单家独栋式私人住房,其建设、登记参照该办法管理;其中,所在地块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定规划要求,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后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申请新建农房还须满足以下三个之件之一:一是属于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是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本村(社区)村(居)民;三是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但已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

此外,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面积合计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农房建筑正射投影不得超出宅基地用地红线;建筑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6米,首层及以上楼层主动退让用于院落、绿地、停车设施等的,在总建筑面积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层数限制放宽至不超过6层,总建筑高度不超过23米;允许建设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米的顶层梯房。

会议强调,下来相关部门单位要对全镇建筑物进行一次地毯式专项检查,住建、城管、网格等部门按照职能加强对建设中的工地进行施工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报建要求进行施工;对建设好但未住人的建筑,要检查其是否存在违规改变用途的违建行为;要对所有的违建建筑进行专项整治,对存在违规销售行为及时制止并严肃处理。同时,会议要求各村(社区)必须压实监管责任,马上对近期报建、正在建设的工地进行巡查,严格按照最新的《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执行,严格规范民房的新建、改建、拆建。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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