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王梦)据东莞市交警支队消息,大岭山一三轮摩托车撞人后趁着黎明前的黑暗逃跑,交警刑警联合,5小时快速破案。
2020年10月13日5时39分,吴某峰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在大岭山连马路碰撞横过马路的行人阮某,致其重伤倒地,事故发生后,吴某峰下车查看情况,四周漆黑一片,只有过往的车灯才能看清路面的情况,只见一名年长的女人倒地不起,吴某峰不但没有报120,也不报警,而是选择了驾车离开,造成阮某送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的事故。大岭山交警大队接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并立即联系分局刑警大队,早上10时许,在信立农批市场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峰抓获。
根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吴某峰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致人死亡,目前已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数年的有期徒刑,还有巨额的赔偿和终身禁驾。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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