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广东潮州:法治服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 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0-09-14 20:46:00 来源:中国报道

图为潮州市湘桥区意溪镇头塘村驻村律师在审查“三资”合同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周虹)9月14日,据广东省潮州市司法局消息,该局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已在全市50个镇街1019个行政村(社区)开展合同清查工作,共排查法律风险和问题11522个,提出法律意见20078个,涉及金额14985.90705万元。

据悉,为推动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护航乡村振兴,潮州市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潮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作出的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挥出“三资”合同清理“四板斧”——实施“清单式”管理、“问诊式”服务、“跟进式”宣传和“立体式”调解,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当好“指挥员”——“清单式”管理强化工作落实

组织领导到位。在市委部署工作会议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法治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第一时间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县区司法局闻令而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迅速形成“上下联动、层层传导”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责任落实到位。市司法局党组将农村集体 “三资”清理专项法律服务纳入法治乡村建设“八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实施意见,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主体、工作清单、推进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

制度建设到位。落实分析研判机制,集中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实行每周一汇总、每月一调度。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奖励考核制度,将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参考内容。

当好“审查员”——“问诊式”服务确保依法依规

“三资”清理,合同文书的清理、规范是重中之重。因时间跨度大、历史原因复杂及“新官不理旧账”等传统思想作祟,乡村合同文书多存在不规范甚至不合法情况。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覆盖全市101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三资”清理集中培训,出台工作指引,及时明确合同审核查验标准。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发挥专业优势,进村入户,对村(社区)集体历年来签订的承包合同进行“法治体检”,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法律意见、拟制催讨文书,协助研究制定村集体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为“三资”清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确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当好“宣传员”——“跟进式”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村干部法治思维不强,农村层面的法治权威被弱化。依法治理,普法先行,市司法局绣出“组合拳”,强化“三资”清理普法宣传。

打造普法“1+N”模式。以基层司法所为主力,有效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普法讲师团、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力量,充分利用动员会、培训会、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平台,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QQ群,强化日常工作交流沟通,推送“三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传达学习贯彻各项政策,动员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清理、支持清理、参与清理。

打造”党建+法治帮扶“模式,按照潮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市直政法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到农村“双报到”开展法治帮扶活动的部署要求,市司法局机关4个党支部到挂钩的饶北山区农村开展“双报到”法治帮扶大行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基层乡村,送上“三资”清理法治宣讲、法律咨询、案例剖析等“法治大礼包”,把法治的“种子”进一步播撒在乡土之上。

据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对镇(街)“三资”清理专题法治讲座32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317人次。

当好“调解员”——“立体式”调解践行“枫桥经验”

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全市100名专兼职基层人民调解员积极践行新时代潮州司法的“枫桥经验”,强强联手、共同协作,及时发现农村“三资”集中清理工作可能引发的群众不满和矛盾纠纷。

至目前,全市共化解因“三资”清理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58宗,做到矛盾不上移、原地可解决,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下一步,针对涉农村‘三资’合同不完整、不规范、不明确等突出问题,联合市律师协会收集相关法律法规编印成册,探索起草部分适合农村基层的合同范本供村(社区)参考。驻村法律顾问在继续做好‘三资’合同清理的基础上,将结合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协助行政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潮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黄楚芳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