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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潮州市民保”正式上线

发布时间:2020-09-09 10:55:5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深 报道) 9月9日,由潮州市医疗保障局、潮州市金融工作局共同指导,人保财险潮州市分公司主办的“潮州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暨“潮州市民保”项目启动仪式”在潮州迎宾馆成功举行。

这标志着潮州市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文件精神、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迈出重要一步。

据了解,截止2020年7月底,全市常住人口数265.66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226.24万人,参加职工医保36.15万人,参保率巩固在98%以上。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经正式开始,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其中办理新参保或变更手续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个人缴费与政府财政补助,2021年度个人缴费为280元/年,2020年各级财政补助达到每人每年550元。参保人可通过村(居)委会代办缴费、家庭户(签约)缴费、个人缴费等方式完成。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医保待遇条件的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可按规定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和住院待遇。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金额的还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在潮州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更加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特别是面对重大疾病需要使用特殊药品等自费药品时,避免因个人负担过重而致贫、返贫,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有效补充,人保财险潮州市分公司隆重推出了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产品——“潮州市民保”。该产品具有“政府指导、惠民工程、老少同价、无需体检”的特点,保障范围突破传统服务限制,凡是潮州市社会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户籍、无论职工还是居民,每人每年只需缴费59元,均可获得一年最高300万元的保障。

“潮州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保障责任涵盖20种高额自费特药,囊括肝癌、肺癌、乳腺癌、黑色素瘤、食管癌、卵巢癌、前列腺癌、淋巴瘤、膀胱癌、白血病、头颈癌、骨巨细胞瘤、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和多发性硬化、克罗恩病15种重大疾病和罕见病,真正让参保人用得起肿瘤创新药。此外,“潮州市民保”还为参保人提供国内预约购药及配送、特药直付、临床试验申请、癌症基因检测、重大疾病早筛等八大省心医药服务,在解决市民“看病贵”问题的同时也解决了“买药难”的问题,真正实现“全民可保、特药无忧”,为参保人带来实惠、安心和保障。

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潮州市民可通过官方投保平台“潮州市民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投保,也可以通过人保财险潮州市分公司各营业网点预约业务人员上门服务,或拨打0768-3272666协助预约。投保截止时间10月31日24:00。#p#副标题#e#

“潮州市民保”知识小贴士:

一、已经有社会基本医保、大病医保为什么还要推行“潮州市民保”?

1.关注民生,聚焦医疗健康保障需求。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到2030年,现代商业健康保险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显著提高。”2020年是决胜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为了有效防止大额医疗支出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在现有医疗保障之外,若能再添一份保障,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罹患重大疾病所产生的高额治疗费用负担,减少个人自费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

2.潮州定制,助力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当前市面上的重疾险、医疗险产品种类多,但保费贵且受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多种参保条件的限制。“潮州市民保”价格低,保费仅59元/人/年,每天花费低至1毛6,保额高达300万元,并将重大疾病和罕见病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参保门槛低、无年龄和职业限制,能更好地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为便于理解,做如下案例推演:比如39岁市民A先生,今年9月份支付59元参加了“潮州市民保”。11月份首次确诊为前列腺癌,截至12月17日,共发生治疗费用43万元。在基本医保报销17万元后,A先生仍需个人承担2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8万元,纯自费特药“费蒙格(地加瑞克)”13万元,住院自费费用5万元。随后A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潮州市民保”赔付A先生14.25万元,其中住院医疗费用赔付4.5万元,特药“费蒙格(地加瑞克)”直赔9.75万元。整体来看,A先生花费59元,获得了14.25万元的赔付。

二、“潮州市民保”的保障内容具体有哪些?

“潮州市民保”的保障主要包含两部分:一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并接受住院,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符合潮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政府主办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的部分由承办机构支付75%,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是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医院、指定药店购买和使用符合《潮州市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无免赔额,由承办机构支付75%,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此外,“潮州市民保”还有一些特别约定:一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免除责任,被保险人在产品生效前如患如下严重既往症,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属于免除责任的严重既往症为:1.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2.肝肾疾病类: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3.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类:缺血性心脏病(含冠心病、心肌梗死)、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及以上),脑血管疾病(脑梗死、脑栓塞、脑出血),高血压病(3级),糖尿病且伴有并发症;4.肺部疾病类: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5.其他: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二是特定高额药品费用的既往症约定:被保险人在生效日前如已患如下严重既往症,并因此疾病或其并发症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严重既往症包含:1.肿瘤类: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 ,骨巨细胞瘤;2.其他:克罗恩病、多发性硬化、溃疡性结肠炎、转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多发性神经病(ATTR-PN)。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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