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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9-02 23:52:32 来源:南粤清风网

近年来,潮州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不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潮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一、潮安区凤凰镇乌岽村党支部书记文明砂在村土地管理工作中不作为问题。文明砂任凤凰镇乌岽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土地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对辖区内村民削坡建房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没有严格执行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要求,致使2013年上半年至2019年初该村5宗村民削坡建房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未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1.22亩土地被破坏。2020年3月,文明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湘桥区桥东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吴继荣在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工作中审核不严、处置不力问题。吴继荣任湘桥区桥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分管工业、安全生产等工作,任职期间,在2018年9月开展的“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未能认真履职,监管处置不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辖属村上报的材料,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致辖区内1家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电路板厂持续污染环境,造成不良后果。2019年12月,吴继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枫溪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科员辛耿峰处置欠薪问题信访投诉件不力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枫溪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共受理欠薪信访件183宗,除小部分自行和解外,绝大部分转用人单位所在村委会调解。在部分信访件转办过程中,辛耿峰不认真履职,虽注明信访件已联系辖属村委会调解处理,但实际上并没有与村委会联系,也没有跟进信访件的后续调解情况,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辛耿峰受到诫勉处理。

(潮州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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