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

广东:中小学9月1日如期开学 除陆丰市外

发布时间:2020-08-28 14:17:00 来源:中国报道

 

图为广东省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邓鸿主持发布会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报道 )8月28日,从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除陆丰市外,其它地区中小学9月1日正常开学。

出席发布会的有,省卫生健康委主任段宇飞;省教育厅副厅长王创;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少华;省疾控中心主任邓惠鸿。省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邓鸿主持。

图为发布会现场

段宇飞介绍,自8月14日汕尾陆丰市报告1起新冠肺炎疫情,截至8月28日8时,累计检测重点人群核酸样本94.08万份。这起疫情共报告1例确诊病例和8例无症状感染者(含深圳市3例)。疫情发生以后,该省迅速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疫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传播途径已经切断,传播扩散风险基本消除,疫情波及区域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

一是疫情严格控制在最小范围。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要求,将这起疫情控制在最小单元,仅涉及3个家庭和1个工作场所,未造成社区扩散蔓延。

二是确诊病例已治愈出院。经过精心治疗,这起疫情报告的1例确诊病例,达到国家出院标准并已治愈出院,转为出院后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密切接触者133人中,除排查发现无症状感染者6人,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25人,另外2人多次核酸检测阴性,但因未满14天,目前仍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是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汕尾陆丰市3个行政村已解除封闭管理,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低防控风险等级。深圳市10家盒马鲜生门店已恢复营业,封闭管理的3栋楼宇432户共1269人陆续解除居家隔离。

王创表示,开学在即,国家教育部提出秋季学期要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按照国家和省的分区分级管理要求,汕尾市陆丰市中小学按照分区域、分年级、分期、分批开学,除此之外,该省其他低风险地区中小学校将在9月1日如期开学。

王少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校园食品安全一直都是监管工作的重点。为此,该局及早谋划、部署,联合教育、卫健、人社、公安部门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形成合力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着力筑牢校园食品安全的坚强防线。

面对即将到来的秋季开学,该局已部署在秋季开学前后的1个月时间内,对所有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校外托餐场所、向学校供餐的配餐单位100%全覆盖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一是抓好关键人。压实学校、为学校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有关单位在开学前组织对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堂从业人员和校园食品经营者的培训,内容包括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具体要求;对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考核抽查,检验其对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掌握度;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落实晨检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二是抓好关键物。由于近期高温多雨,部分库存食品原料因贮存不当或过期导致发霉变质的风险增加,尤其是米、面、油、肉、食盐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将加大检查力度,对高风险产品进行彻底检查;检查冷冻冷藏的食材是否符合贮藏温度要求,是否超保质期或发生变质。确保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以及五指毛桃等,以及禁止加工制作、外购三明治等高风险食品。三是抓好关键环节。重点关注配餐到班级的配送过程控制如餐食保温、配送工具的清洁消毒等;重点食品要严格落实加工的全流程管理,如鸡蛋要严格规范处理和加工制作,冻肉尤其是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需严格查验票证信息和检测情况,加工前要完全解冻,湿米粉的日进货量要以当天食用完为参考,且应冷藏储存并及时加工食用;食材加工必须烧熟煮透,严格按照餐饮操作流程规范加工;加强对就餐场所、食堂、餐用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采取分散用餐或错峰用餐方式,避免聚集用餐。加强消杀产品的管理,避免污染食品。四是抓好社会共治。针对近期部分食品易发多发食品中毒以及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在主流媒体发布《秋季开学季学生返校饮食安全的注意事项》的消费提醒,印发食品安全风险有关宣传材料要求学校张贴宣传,提高学校、家长和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是今年全省的民生实事,年底前将要实现全覆盖。同时注重应用,通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学生家长代表、学校管理层、教育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能共同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管过程,大力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同时,大力倡导学校食堂按需采购食材,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禁止餐饮浪费行动中来,做“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积极践行者。

责任编辑:黄楚芳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