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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出台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新政

发布时间:2020-08-07 15:43:0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莞市监)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压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综合监管措施、发挥社会共建共治力量等方面对全市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旨在推动构建“部门依法监管、镇街(园区)属地管理、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据悉,东莞是电梯大市,目前共有住宅小区电梯26057台,使用管理单位1291家,维保单位212家,住宅小区电梯已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一种交通运载工具,直接关系到群众出行便利和生命财产安全。住宅小区电梯安全工作涉及到住宅小区建设单位、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保、使用管理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业主等多个主体,涉及到市市场监管、住建、财政、应急管理、公安、宣传、信访、教育等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园区)工作职责,属于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意见》的出台,顺应了东莞市当前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将推动取得五大方面的明显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需求: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意见》要求成立市、镇两级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通报机制,明确了镇街(园区)属地监管职责和市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将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纳入了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小区业主委员会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安全责任链条进一步明晰。《意见》明确了项目建设、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维保、使用、检验检测、业主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理顺了各个领域的安全权责关系,避免互相之间推诿扯皮,推动相关主体主动履责。维修费用筹集机制进一步顺畅。通过推广住宅小区电梯维保菜单式标准化合同,出台住宅小区电梯小修、中修、大修标准,明确了小区业主、物管公司、维保公司三者在电梯费用上的分担方式,减少争议纠纷。实施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制度,向业主公示每次维保发现的问题、维修建议等信息,让业主知晓电梯故障情况,督促物管公司及时出钱维修。四是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进一步遏制。《意见》明确由镇街(园区)提供专项经费,用3年的时间对部分老旧电梯开展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台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管理办法,对老旧电梯更新改造予以一定比例财政补贴,引导、促进老旧电梯更新升级,降低风险隐患。五是信息化监管进一步强化。《意见》要求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园区)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新技术手段,建设“互联网+电梯”监管平台,通过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和监管数据共享共用,构建监管风险控制体系,建立以质量和效果为主导的维保监督评价机制,引导住宅小区电梯维保向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转变,推动监管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业主遵规乘梯是保障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的关键一环。对此,《意见》明确指出,业主应当爱惜保护电梯,文明乘梯,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依法承担应由业主负责的电梯相关费用。发现电梯存在异常时,主动向电梯使用管理人等单位反映;当电梯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时,配合电梯使用管理人做好电梯停用工作。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电梯日常使用安全管理、维保单位选聘等工作,监督电梯使用管理人和维保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督促业主正确使用电梯和履行电梯安全责任。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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