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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新政将于8月1日实施

发布时间:2020-07-27 14:18:23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童玲 通讯员粤司法)近日,据广东省司法厅官网消息,7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国家安全局、深圳市律师协会正式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实施办法》旨在从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着手,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促进律师职能作用发挥,更好地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城市建设。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好地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深圳律协在广泛收集全市律师意见的基础上,总结梳理了当前深圳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障碍,于2017年9月起草了该《实施办法》(草案)。两年多来,深圳市律协不断与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单位充分研究论证,多次报请市委政法委讨论研究,《实施办法》最终经深圳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通过。

《实施办法》全文共五章、八十二条,主要从依法保障律师的接受委托代理权、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辩护权,以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权等方面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对保障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健全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对阻碍律师依法执业行为的追责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实施办法》的出台,体现了深圳市在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深圳市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先进性、实践性、包容性和示范性。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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