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黄江宣)近日,东莞黄江镇应急管理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田美社区的东莞市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存在:1、生产车间使用危险品(液化丙烷、液氨、二氧化碳)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2、部分焊工、切割工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该公司生产车间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发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当场对生产车间进行了查封处理,并且要求有关负责人在整改完成前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其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危险性大,若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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