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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个税汇算小课堂(第一期) 帮大家了解个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0-06-15 11:18:08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报道)6月15日,据东莞市税务局消息,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的首次年度汇算,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平稳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什么是年度汇算?怎样判断自己需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从今日起,东莞将推出个税汇算小课堂,帮助大家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轻松顺利办理年度汇算。

什么是年度汇算?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如果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您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您属于税法规定的中国居民个人;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多项;

3.按年综合计税后需要申请退税(自愿放弃退税除外),或者应当补税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高于12万元且应补税金额高于400元;

(2)取得收入时,您的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吗?

如果您是居民个人,且2019年度取得综合所得时您的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1.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不超过12万元的;

2.2019 年度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

3.2019年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与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一致的;

4.不申请退税的。

如何快速直观知道纳税人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您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

未按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

温馨提示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将于本月底结束,若您尚未办理,请及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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