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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信访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均实现100%v

发布时间:2020-06-13 10:16:0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粤检宣)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官微消息,2019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面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及时有效地回应了群众诉求。全省检察机关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还开展和正在开展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国家司法救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清理信访积案4个专项活动,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

广东检察机关信访量连续二十多年处于全国前列。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信访登记43360件次,来信、来访、来电、网信分别为23614、15637、2258、1551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165件次,其他19895件次。省检察院全年共接待来访4925批6955人次,处理来信19175件,接听电话1714个,处理网信243件。信访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均实现100%,主要是源自以下做法:

全省各级检察院都成立了处理群众来信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亲自部署,通过明确工作方式、工作程序,规范办信工作,促进信访矛盾化解。畅通群众来信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窗口、电话、网络等多种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信访一体化,统一接收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建立信访工作索引台账。群众来信办理人员接待、收集、登记当日群众来信来访,对各渠道接收的信访件及时规范处置,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录入业务系统分流办理,压实7天回复期限,确保件件能追查来源去向。

快速分流移送。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对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办案部门及时受理、快速移送,对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强化办理跟踪。严格落实首办责任,依法审慎办理,承办部门及时听取信访人意见,并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的全过程,重点抓好初信的审查办理。对分流案件进行逐案跟踪、催办,严格把关答复期限,确保每一件案件均能按期答复办理。

广东省检察机关做到高度重视、耐心细致,将心比心,用真诚处理每一封群众信件。2020年4月,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办信检察官收到一封来自广西桂林英山监狱的申诉信,所寄材料中仅有申诉书。承办检察官阅信后,当天即作出书面回复,要求吴某补充相关法律文书。此后,吴某多次来信,申诉材料仍不齐全。检察官考虑到监狱服刑人员由于条件受限,可能无法复印判决书,遂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控申检察部门发函请求协助核实申诉人相关情况并协助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很快,当地检察院核实吴某情况后复函并寄来相关裁判文书。检察官立即按规定对申诉材料登记、分流、移送办案部门审查办理,并书面告知吴某。吴某从监狱寄来一封感谢信!

国家司法救助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成果

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主要是对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且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救济,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庭重拾生活信心,走出生活困境。广东省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作为司法为民的必答题,对有合理诉求但通过诉讼途径无法解决的特定涉法涉诉信访人,只要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就给予救助,解决实际困难。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17件,向857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147.7万元,救助案件数量、救助人数及救助金额从2017年起连续位居全国前列。

2019年8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转来一封群众司法救助申请信件。省检察院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跨省实地走访。申请人马某某是彝族,生活在贫困山区,是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夫妇俩均60多岁,体弱多病,有三个正在上学的未成年孙子孙女,其中两个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后状态良好,但欠下大笔医疗费。一家五口人仅依靠国家低保以及耕种少量农作物维持生活,生活极其艰辛。省检察院为其一家申请到13.3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还开展多元化救助:联系社会热心人士承担3名孩子的学费,为其一家购齐羊毛被、毛毯、电压力锅等生活用品;与当地政府扶贫部门对接,促使当地政府加强综合帮扶,对马某某一家危房重建安置;建立跨省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建议当地人民检察院和扶贫部门对全乡的贫困户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司法救助线索排查。这些措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4月,该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佳国家司法救助案例”。(☞传送门)

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从2019年8月上旬开始,到今年3月,开展了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主要围绕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展开,较为典型的有如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案,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变更强制措施,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

整个活动期间,全省各级院共排查出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183件,其中立案监督案件线索40件,决定立案办理19件,监督纠正办案机关违法行为(含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案、违规查扣冻结)5件,纠正率26.3 %;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143件,决定立案办理20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6人,被采纳6人,采纳率100 %。据全省检察机关信访数据显示,涉非公经济信访大幅下降。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为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公信,全省检察机关从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开展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为监督纠正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中遇到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妨碍后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知情权、代理权等各项权利、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

全省检察机关在来访安检通道均设置律师参与诉讼和权利救济绿色通道。12309检察服务大厅信访功能区专设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窗口,省、市院每周固定日期坐班,县区院做到随叫随到。案件管理功能区全部案卷电子化,设置律师专用接待室和阅卷室,非涉密电子卷宗提供移动盘复制或免费光盘刻录服务。珠三角部分地区已实现通过手机APP、互联网为律师提供预约等服务。

信访积案清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信访积案清理专项活动,活动从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9日,为期1年。

广东检察机关共有26件信访积案被列入全国清理活动的范围,分布在全省16个院,都已确定包案院领导和首办责任人,制定了针对性化解方案。省检察院、广州、佛山、湛江、江门、茂名等地以高检组织的本次活动为契机,结合本院本地信访实际,自我加压,另外梳理、筛查出一批在本地有一定影响的信访案件。

疫情期间办理群众信访工作情况

疫情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本着“越是非常时期,越不能让群众等”的原则,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践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省检察院制定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通告》,引导群众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表达诉求。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3972次,处理网上信访4459件,办理群众来信9240封,到期回复率、答复率均实现100%。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疫情的事项,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努力让群众在这特殊的时期感受到检察机关这份“不接触的温暖”。

在省检察院暂时关闭接待场所期间,仍有超过100批次群众来访反映诉求。特别是随着疫情防控级别的降低,每天来访群众逐渐增多,其中一天最多有10批群众来访,坚持要求向省院现场提交材料。为避免申诉人多次奔波,检察人员收下材料,立即转办办案部门或转交外单位。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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