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文体

回顾五年立法历程披荆斩棘 展望未来法治佛山行稳致远

发布时间:2020-06-01 19:21:18 来源:中国报道

2015年5月28日是佛山人民历史上不同寻常的日子,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佛山等九个城市首批获得广东省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从此佛山正式拉开地方立法的序幕。

五年来,在佛山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准主导、市政府的主体发挥和各区人大常委会的积极配合下,先后制定了《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疏通和缓解了事关佛山改革发展稳定的痛点、难点。无疑,立法工作对推动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勇立潮头 探索地方立法之路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身处改革开放最前沿的佛山,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早就切身感受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迫切需要。特别是从2003年起,佛山完成五区整合,经济社会获得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与社会治理面临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并且还承担着国家、省赋予的多项改革试点任务,仅靠上位法已满足不了当时佛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此,佛山一直多方面呼吁争取地方立法权。同时,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地方立法相关方面的政策,逐渐拉近了佛山与地方立法权的距离。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让佛山人民看到了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曙光”。

中央虽然已明确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但并不意味着每座城市均有立法资格。以当时佛山的立法资源,无论从组织机构建设,还是立法能力建设来看,离获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条件尚有距离。增加编制、成立机构、引进人才……一系列问题必须在2015年5月份落地,否则就赶不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的首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城市“这趟车”。

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点破关键:“佛山要想获得广东省首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资格,就必须具备拥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人才资源和能力建设。”为此,时任佛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悦伦说:“优化现有人力资源配置,一切为立法让路。”

“同舟共济扬帆起,乘风破浪万里航。”有党的领导作坚强后盾、有政府的鼎力支持、有勤劳智慧的人民参与,佛山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筹备工作快马加鞭。“筹备工作、立法能力、队伍建设等方面,佛山提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为你们做好充分准备点赞。”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评估小组组长肖志恒表示,佛山在筹备立法工作上,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人员编制到位,立法人才储备雄厚,立法工作基础扎实,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愿望非常迫切,对佛山开展好立法工作充满信心。

佛山把各级领导对佛山的信任转化为做好立法工作的强大动力,始终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理念,从第一部法规《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诞生到第七部法规《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制定,都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标准和条件,尽可能做到兼顾效率与公平,让每部法规都体现时代精神、以人为本、回应关切。

汇民意民智高质量立法竖标杆

“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佛山是一座拥有1000多年历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文化立市、文化强市成为当时佛山各级党委、政府打造内涵城市、品牌城市的重要任务。佛山刚把立法权紧握手中,开始着手立的第一部法规就是把佛山老祖宗1000多年留下的文化宝藏保护起来。他们深入群众、走进社区,倾听民愿、汇聚民智。《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制定,从一、二、三审到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每个环节都力求精雕细琢、精准到位。值得一提的是,该条例制定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预先保护制度、健全补助补贴机制、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等皆是佛山人民关注的重点,更是该条例制定的亮点。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污染、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城市扬尘污染、城市内涝、犬只伤人等成为当前社会治理和治理能力的痛点、难点与堵点。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于是,佛山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入手,科学有效制定了五年立法工作计划,力求把佛山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列入立法计划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逐项推进。短短五年间,佛山制定了7部地方性法规。从目前情况看,佛山无论是立法数量,还是立法质量,在获得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城市当中,均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人民日报》、央视《新闻联播》、《中国人大》杂志等十多家权威媒体分别深度报道佛山立法经验,并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立法质量好不好,归根结底要看其适用性,是否经受住实践考验,达到预期目的。因此,立法后评估是检验法律实施效果的具体体现,是改进立法工作的有效途径。随着立法后评估的实践深入推进,如何科学、规范、有效地保障立法后评估的客观公正、有序实施,需要一一解答。2016年5月出台的《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了地方性法规实施两年后,须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立法咨询专家和人大代表组成,采取听取法规实施部门自评汇报、第三方评估、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后评估,为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提供有力支撑。

以法治思维 创新发展新格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个重大政治问题,坚定制度自信,指明前进方向,标志着党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高度、新视野、新水平,是一份重要的纲领性文件。而立法是为国家定规矩,为社会定方圆的神圣工作,是建立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政治任务,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处于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回顾五年立法历程披荆斩棘,展望未来法治佛山行稳致远。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明年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佛山仍须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加强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高度关切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城市群的空间格局,主动融入国际一流湾区建设,深度参与区域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建设,加强珠江两岸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助力一环创新圈、三龙湾建设成引领创新发展的重大引擎,依法推动“世界科技+佛山智造+全球市场”发展之路,构建更高层次的法治化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日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重新划定了跨珠三角“五大都市圈”,佛山被列入广佛都市圈发展行列,这对佛山城市未来定位乃至发展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特别是在进入都市圈时代的大背景下,站在万亿时代的新起点上,如何有效对接广佛同城新发展,是佛山各级党委、政府的头等大事。佛山必须以法治思维,站在广佛作为一个超级城市中心的高度来推动佛山改革发展,举全市之力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立良法以行善治”。法治之光正照耀在佛山前行的道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披荆斩棘的奋斗姿态和雷厉风行的实干作风,站在新起点上奋力前行吧!(文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理论宣传科科长覃剑)

责任编辑:陈赞亮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