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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打环境污染犯罪 今年刑拘1310余人

发布时间:2018-06-12 19:44:26 来源:中国报道

清远市清新区“5·15”污染环境案。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曾祥龙 陈笑 报道) 据广东省公安厅消息, 今年以来,该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零容忍”态度,组织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捍卫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切身利益。今年1至5月,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90余起,同比增幅247%;破案340余起,同比增幅220%;刑事拘留1310余人,同比增幅288%,取得了显著战果。

据了解,从年初开始,省公安厅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纳入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突出刑事犯罪“飓风2018”专项行动部署推进,组织各级公安机关食药环侦、治安等相关部门警种开展合成作战、形成打击合力,按照主动出击、以打开路的工作思路,针对当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偷排污水废水、盗采矿产河沙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对辖区内环境污染物质产生、处置等重点场所、企业、人员、车辆开展“地毯式”摸排,从源头发现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惩实施污染环境犯罪的经营者和获利者,斩断获利渠道、摧毁犯罪网络,实现对环境污染犯罪“全链条”的打击。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全省公安机关迅速侦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牵系百姓利益的环境污染案件,破获了广州市罗某辉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东莞中堂污染环境案、清远市清新区“5·15”污染环境案、江门市长优实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等一批影响重大的涉危险废物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据介绍,今年以来,该省各级公安机关主动与环保、水利、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和执法联动,不断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运行效率,着力提升行政监管效能和刑事打击效果,形成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打、防、管、控”整体格局,携手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该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涉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专项督察工作。省公安厅计划从6月中旬开始,与省环保厅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专项打击行动,集中力量打击涉危险废物突出环境污染犯罪,争取破获一批影响广泛、社会关注的环境污染案件,标本兼治解决涉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现实问题。同时,公安机关将会同环保、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打击合力,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打出新成绩,切实保护我省生态环境安全,坚决防止环境污染危害百姓,坚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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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一、广州市罗某辉等人涉嫌污染环境案

3月12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打掉一个利用槽罐车非法向市政道路污水井偷排废水的犯罪团伙。经查,该团伙在3月8日至9日期间,驾驶槽罐车到广州市某公司仓库装载化工废水后,在天河区车陂路、黄埔区科学城等地向道路污水井排放废水近100吨,造成严重污染。经采样检测,化工废水中苯系物严重超标。目前,已依法刑事拘留4人,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东莞中堂污染环境案

4月28日,东莞中堂分局对广州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堂镇下芦村码头向江面偷排污泥一案立案开展侦查,查明自2018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戴某云与该公司达成协议,联系泥头车司机从该公司多次运出污泥约3097吨,同时联系处理中介安排好运输船,到东莞市道滘镇、中堂镇、麻涌镇等多个码头进行偷排。截至6月4日,该案共刑事拘留7人,其中取保候审6人,呈请逮捕1人,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清远市“3·28”污染环境案

今年2月,清远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根据省厅下发的线索,对以麦某陵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清远英德境内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进行侦查。4月21日,清远、英德两级公安机关对英德青塘镇及连江口镇2个非法加工窝点进行收网,抓获陈某强、卢某贵、卢某铸、蔡某明、卢某证等15名犯罪嫌疑人。经初步审讯侦查,4月26日在佛山等地将剩余主要犯罪嫌疑人麦某陵、汪某宗、龙某锋、何某光抓获。经审查,以麦某陵为首的犯罪团伙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验所计量,现场查获未处置的危险废物30余吨以及处置完的废水、废渣共500余吨。目前,该案刑事拘留12人,批准逮捕10人,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四、清远市清新区“5·15”污染环境案

5月中旬,媒体报道称清远市清新区一空地近一个月来堆满污泥和垃圾,面积约66亩,厚达五六十公分,散发出刺鼻恶臭,附件的草木、青蛙等动植物尽死。污泥中夹杂着一些黑油,担心黑油渗入地下,污染饮用水源。省公安厅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清远市督导案件侦办工作,直接前往事发地开展实地调查,同步协调清远市局成立专案组统筹开展侦办工作。清新区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后,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文、黄某强等4人。经初查,在2018年3月至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明(在逃)、胡某文为赚取处理工业废物的费用,由杜某宁(在逃)联系源头货源,刘某明负责安排司机驾驶车辆到广州、佛山、江门、东莞等地的厂内运输酸渣(初步调查数量约140吨),到肇庆运输碱水(初步调查数量约60吨),由刘某明联系黄某强(另案执行逮捕)等人商定在某屠宰有限公司内通过倾倒、掩埋的方式处理工业废物,从中获取利益。目前,该案共刑事拘留5人,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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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江门市污染环境案

根据广西警方侦办该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的线索,省公安厅组织江门、阳江两市公安机关食药环侦部门加大对涉及我省线索的侦查深挖力度,于3月底在江门抓获涉案嫌疑人某优公司副总经理王某、环保负责人金某建2人,通过深入调查,先后抓获了在阳江市倾倒危险废物的庄某贵、吕某集、张某、刘某挺等4人,从某优公司取得危险废物进行非法处理的“中间人”司徒某协父子2人及下线陈某峰、黄某坚、黄某贵3人。经查,自2015年底至2018年3月,长优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在明知司徒某协父子不具备处置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仍先后将该公司约2.1万吨危险废物含镍废泥交由给司徒某协父子进行处理;司徒某协收货后先后将该批危废转手交由莫某德、陈某峰、黄某贵、黄某坚等4人处理,偷运到阳江市江城、阳东、阳春等地区和广西梧州市等地区填埋。目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六、茂名化州市系列污染环境案

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茂名化州市公安局先后接到当地环保局移送的下郭多谷上湾堂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同庆镇石窝被污染案和建设农场鸡栏岭环境污染案。经查,以上3宗案件均为嫌疑人吴某等人的所为,于是并案侦查,2018年3月中旬将吴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吴某交待从2017年10月起至2017年11月底,因其经营的大货油罐车无法继续合法经营,便联系茂港区羊角镇黄某源(在逃)运输危险废油渣到化州市下郭多谷、同庆镇、建设农场鸡栏岭等地非法倾倒以获得暴利,期间运到化州倾倒6次,共计倾倒废油渣120多吨。目前,下郭多谷上湾堂非法处置危险物质案、同庆镇石窝被污染案、建设农场鸡栏岭环境污染案3宗案件已成功告破,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逮捕3人。

七、茂名市化州市和平农场大岭头污染案

2017年8月中旬,茂名化州市公安局对该市和平农场大岭头环境污染案立案侦查,2018年5月底,成功抓获嫌疑人黄某文。据黄某文供述,该案系刘某玉、阮某海、阿海等人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运输到和平农场大岭头倾倒。目前,该案刑事拘留1人,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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