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4日电 (记者 顾仲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巡查的指示要求,依据中办、国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日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启动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决定于6—9月分三批、每批7—10天对中西部22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督查巡查。
22个督查巡查组均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并邀请各民主党派中央派员参加。
据介绍,本次督查巡查的主要任务是,对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巡查,指导地方改进、推动工作。
督查巡查主要采取实地调研、暗访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进行,要求不提前打招呼,深入一线、直插基层、进村入户,到县后随机抽取乡村,察实情、听真话,确保掌握鲜活真实的第一手情况。
督查巡查将坚持问题导向,直奔主题、直面问题,把督导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中之重,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求被督查巡查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扎实整改问题上,如实提供资料和有关情况,全力配合督查巡查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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