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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千人参加长寿保健金业务线上大培训

发布时间:2020-04-10 16:42:1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陈伟赞 蔡林聪 报道) 近日,广州市民政局举办2020年全市长寿保健金业务网络培训。全市各区、街(镇)和各社区村(居)委业务负责人近2000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是结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为市民提供“无接触式”业务办理服务,减少长者外出申请长寿保健金的环节,避免感染风险。培训中,各有关部门详细讲解了市民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及“广州市为老服务平台”申请长者长寿保健金的操作方法,并积极引导各区、街镇和村居委要拓宽宣传思路,通过海报张贴、宣传单长发放、电话推广、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使“无接触式”办理长寿保健金业务家喻户晓。

一、申领对象

具有广州市户籍(除南沙区),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办理。

南沙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通过南沙区各社区居(村)委办理。

驻穗部队年满70周岁及以上由部队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以及计划移交、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岁及以上部队离退休干部,由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办理。

二、申领方式

1. 年满长者可在年满70周岁前1个月,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在“专区——基层减负专区——便民服务——高龄老人津贴申请”,按系统指引办理。

2.南沙区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长者向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提出申请。

3. 驻穗部队离退休干部。向所属部队离退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离退管部门到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处办理。

三、申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户口本主页、户口本本人页);

3.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可选择的银行为: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广州农商银行。

四、发放标准

70—79周岁长者,30元/月/人;

80—89周岁长者,100元/月/人;

90—99周岁长者,200元/月/人;

100周岁及以上长者,300元/月/人。

五、发放标准升级

长者在年满80、90、100周岁时,发放标准按期自动升级,并按新标准发放至长者银行卡中。

六、咨询方式

长者可就近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居(村)委会进行咨询,也可向各区民政局进行咨询。驻穗部队离退休干部需向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咨询。

七、停发处理

长者户籍迁出广州市或者辞世,长者或者家属应及时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报告。有关部门查实在领长寿保健金的长者已经去世时,也将停止发放。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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