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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安迅速破获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系列案件

发布时间:2020-04-06 11:46:13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周颖森 江公宣)4月3日晚至4日凌晨,江门公安多警联动,重拳出击,迅速破获租用厂房、仓库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近期,江门市公安机关先后接报多起以租用厂房为名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的群众报警。获悉情况后,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副市长、公安局长林春生同志立即指示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市公安局食药环侦等多个警种及蓬江、新会、鹤山公安机关组成的专案组,全力抓好案件侦办工作。专案组民警迅速行动,立即开展缜密侦查。经查,近期蓬江区荷塘镇、杜阮镇、棠下镇,新会区大泽镇,鹤山市沙坪街道、共和镇先后发生8起嫌疑人联系业主租用厂房、仓库,主动支付部分押金,其后以不同理由取得厂房、仓库钥匙,并通过网上预约运输车辆、勾机等方式,将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废塑料袋、废塑料生活用品、废尼龙布、生活垃圾等)倾倒在其租用的厂房、仓库内的案件。专案组民警多次深入到倾倒现场调查取证,对涉案人员及其关系人、活动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并以污染环境案进行立案侦察。

4月3日晚至4日凌晨,在副市长、公安局长林春生同志的部署指挥下,专案组在顺德均安镇、杏坛镇、龙江镇,清远市清新区同时收网,一举抓获何某源(男,27岁,清远市连州人)、冯某文(男,35岁,清远市清新县人)、陈某政(男,32岁,清远市人)、胡某鸿(男,34岁,佛山市顺德人)、廖某全(男,32岁,佛山市顺德人)、黄某来(男,37岁,佛山市顺德人)、尹某华(男,37岁,佛山市顺德人)等7名倾倒固体废物的犯罪嫌疑人。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加强案件侦办工作,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尽快查明犯罪事实,并对其他涉案在逃人员进行抓捕。

警方呼吁其他涉案在逃人员尽快向警方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提醒广大厂房业主要警惕这种“借租用厂房之名行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之实”的新型作案手法,避免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保护江门市良好的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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