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岳瑞轩)3月12日,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消息,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近日,广东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20〕58号),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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