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莞公宣)当前东莞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防控,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便捷服务,东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近期启动“莞e申报”通行核验。
“莞e申报”通行核验的范围(也就是这些场所需要出示“莞e申报”通行码)
(一)公路设置的联合检疫站和铁路、汽车客运站、城市候机楼、客运码头等站场设置的健康监测点。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出租屋出入口设置的体温检测点。
(三)村(社区)出入口设置的体温检测点。
(四)公园、大型商贸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的体温检测点。
(五)医疗机构服务出入口设置的预检分诊处。
为什么要进行“莞e申报”通行核验?
通行核验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一种出入检查方法,它是通过扫码核验,识别通行人员的防疫基本信息。
在经过出入检查点时无需再携带、查验各种实体证明,大大提升通行效率,便于市民出行。同时,有助于防疫工作人员甄别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及时采取相应防疫措施,大大降低广大市民感染的风险。
遇到通行核验,市民该怎么做?
一是已经取得“莞e申报”通行码或粤康码的,请向核验工作人员出示;
二是已经“莞e申报”,但没有及时保存或遗失的,可以登录“莞e申报”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申报”选择“通行码查询”。后进入界面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提交后获取的“莞e申报”通行码;
三是没有进行“莞e申报”,也没有申报“粤康码”的,不会影响通行,请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通过手机运营商查询工具出示14日内个人轨迹,测量体温,登记信息,联系人确认后,工作人员将根据检查情况确认是否通行。通行后请及时联系就业单位或居住地进行“莞e申报”,方便以后出行,有省内出行需要的,可以同时申报“粤康码”。
不配合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在“莞e申报”通行核验过程中不服从防疫工作管理、扰乱防疫工作秩序或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措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尽快完成“莞e申报”或“粤康码”个人申报,取得通行码或“粤康码”,并妥善保存,在接受通行核验时,主动配合出示。
若只是在东莞短暂停留,请提前取得“粤康码”便于出行。请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开展“莞e申报”通行核验,对显示“重点(关注)地区来莞人员”的,请通过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查询工具核实旅居史,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现有工作流程分类处置。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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