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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通关、减税降费、免征滞纳金.....高明海关撑企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0-03-04 20:57:13 来源:高明发布

3月4日上午,“高明撑企”系列访谈第四期已顺利完成啦~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解答了最新政策疑问。

Q:高明撑企“十五条”里面,明确提出要优化企业通关环境,尤其是开通减免税专用通道,设立企业快速通关窗口等。作为牵头部门,海关部门将如何细化落实这项措施?

A: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全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设立了企业快速通关专窗和绿色通道,对捐赠进口的疫情防控物资减免税实行先登记放行,后补办手续,并优化疫情防控物资和企业生产用原料非贸渠道的申报流程,对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验放。对于在异地口岸通关的,也主动对接当地口岸海关,全面保障高明区防疫物资的畅顺通关。

除此之外,我们开通新冠肺炎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咨询专线,通过预审核报关资料等方式陆续帮助辖区企业在广州关区进口防疫物资12批次,包括一次性口罩、防护服等,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的物资通关保障。

同时,进一步释放海关改革红利,指导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两步申报”“担保放行”等通关作业模式,对出口法检商品快速实施产地检验,保障企业原料、机械设备以及农产品、食品等生产生活必需消费品的快速验放及目的地检验,对于报关后需要查验检验的相关货物,安排优先实施,落实“先放后检”等措施。

Q:为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海关在减税降费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没有什么举措?

A:积极落实海关总署制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做到应减尽减。

一方面,积极宣传和落实好海关总署有关公告,临时延长汇总征税缴款期限,免征滞纳金,按照广东省复工日期,对税单缴款期限为2月10日前的,全部延长缴款期限至复工之日后15天内,对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缴款期限统一延长到2月24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运转的压力。

第二方面,开通了减免税专用通道,快速审核国家鼓励发展项目进口设备的减免税申请。

第三方面,及时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减免滞报金事宜。

Q:受疫情及其它因素影响,目前高明区不少企业在外贸进出口业务等遇到不少的困难,除了十五条相关措施外,还将会从哪些方面来帮扶企业克服这些困难?

A:除了十五条相关措施外,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还会继续做好企业需求调研,做好监管与服务,就现阶段来说,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是对税款担保、原产地签证等关税业务,进一步推广“线上海关”应用,采取“零见面”的办理模式,尽可能让企业“零跑腿”。继续加大力度推广关税保证保险等联网担保方式和税款电子支付,推动原产地签证线上办理、证书自主打印。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查验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新模式,收货人“不出门”即可办理海关查验业务,减少人流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实施企业注册登记业务全流程无纸化快速办理。通过“单一窗口”“广州‘互联网+海关’关区特色政务服务”“多证合一”等网上办理途径,全面深入推行企业办理注册、变更、注销等海关业务时“零接触、网上办”。

目前,对于仍需企业现场提交纸本申请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或电子文档等形式发送主管海关先行办理,相关纸本材料后续补交,对确有线下办理需求或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的,我们将安排人员予以协助。

三是免收加工贸易手册担保和延长加工贸易相关业务办理时限。在办理企业加工贸易手册设立手续时,对于租赁厂房或者设备的、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手册延期两次或以上的、办理外发加工手续等,海关原则上不要求企业提供担保。延迟复工的加工贸易企业,如加工贸易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在向海关说明情况后,海关可为企业办理延期手续。企业集中纳税内销货物的,可于次月15日前办理征税手续。

四是优化AEO企业通关服务措施和扩大高级认证企业协调员服务适用企业范围。我们将优化AEO企业通关服务措施四大类11条具体措施,并将此前只有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才享有的协调员措施扩大至本关区重点生产型企业,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高明区外贸企业如果有通关、减免税等进出口相关的问题,可以致电佛山海关驻高明办事处综合业务科,咨询电话:88825506。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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