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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亿!禅城出台“禅六条”支持企业共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0-03-02 11:07:52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禅宣)为深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广东省、佛山市有关工作安排。禅城区人民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3月1日重磅推出《禅城区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坚定发展六条政策意见》(简称“禅六条”)。预计将投入15亿元,用于“禅六条”及各项扶持政策的兑现落实,以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实现经济平稳发展。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禅六条”是加法政策,是在承接所有上级政策的基础上,精心筛选后的独有政策。政策受惠面广涵盖了全区所有企业,同时又突出对本次受疫情影响特别大的行业进行大力扶持,扶持的力度也相较以往进一步加大,并强调精准投放。

“禅六条”亮点:

(一)覆盖面广。为全区所有企业购买10亿的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包括企业的所有雇员,雇员是包括了企业临时工短期工、徒工在内的所有人员。

(二)力度大。对几乎所有“四上”企业、科技型企业新增贷款进行一年的贴息,最高贴息50%。对区内“过桥贷”企业的资金使用费全免,而且“过桥”时间延长一倍。此外,政府将派车协助企业到外地接送员工返岗,包车费用全额补助,对企业新引进员工以及中介协助招工按人次进行补贴。

(三)速度快。对区内A级旅游景区、规模以上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规模以上营业性电影院按照政府规定如期开业给予10万元补贴,只要企业符合条件,即可申请。而且本次政策将采用“快速兑现”模式,大大压减平常政府内部的逐级审批流程,授权业务部门直接审批拨付。

(四)突出重点行业。对本次受疫情影响特别大的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进行大力扶持。为了鼓励辖区具有转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加快转产紧缺的防疫物资,对符合条件的转产企业进行设备购买和车间改造费的补贴。

(五)资金保障。去年,禅城区共为企业发放了约10亿元的扶持资金,今年为了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再加码5亿元,用于“禅六条”以及结合上级政策的兑现落实。

“禅六条”主要内容:

(一)助力住餐旅行业渡难关

此次疫情期间,住宿、餐饮、旅游等服务性行业首当其冲。为此,“禅六条”的第一条就将这些行业纳入扶持范围,对区内A级旅游景区、规模以上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规模以上营业性电影院按政府规定如期开业的,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补贴。

对于区内A级旅游景区、具有法人资格的旅行社、限额以上餐饮和住宿业、美食集聚区餐饮业的法人机构、营业性电影院、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禅城也将按其2020年区级经济贡献的100%给予补贴。并对区内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给予一次性3个月光纤费用补贴。

针对受疫情冲击而损失较大的旅游业,“禅六条”还明确,自政策实施之日起至今年9月30日期间,区内旅行社组织市外旅游团队(8人及以上)在禅城限额以上的酒店住宿1个晚上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次160元补贴,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限额以上住宿业的法人机构,接待市内外旅行社组织来禅旅游团队或者商务团队(8人及以上)住宿1个晚上以上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提供疫情防控保障

据统计,目前禅城区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有7万多家。为了让加强对企业的保障,让其安心复工复产,禅城区政府计划联合保险机构推出全区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并由禅城区财政全额出资购买,为区内所有企业提供自本政策实施之日起6个月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总保额10亿元,用于保障复工企业由于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企业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而造成的的雇员工资、隔离费用支出,以及感染员工死亡的赔偿。

企业一旦在复工复产期间发生疫情,每家企业最高可获赔50万元。其中,隔离期间雇员工资以其隔离当月工资为基准,每人每月最高赔偿4000元;隔离费用每人1000元;感染员工死亡的,赔偿一次性身故补偿金10万元。

企业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资购买专门的补充保险产品,增加保障力度。

(三)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都面临资金链等压力。“禅六条”明确自实施之日起至今年9月30日期间,禅城区的企业利用区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进行续贷,免收资金使用费;区外企业资金使用费由每日0.15‰下调至0.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资金使用期限可由10个工作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此外,禅城的科技型企业在此期间的新增贷款,可通过《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科技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佛禅府办〔2017〕26号)》政策向基金合作银行贷款,享受在原来政策贴息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贴息扶持(最高不超过50%),贴息期限最长1年。

该政策覆盖的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展到区上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小升规后备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以及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四)加大企业用工支持

由区统筹,以镇(街道)为单位,自2020年2月19日至3月31日,对政府组织的通过包车、铁路专列、专门车厢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企业员工返回禅城的,包车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目前禅城区已为佛山照明、国星光电等企业接送员工近2000人。

禅城还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引进职工,自今年2月19日至3月31日,成功引进新增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个月的,按每人400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鼓励企业多途径招录新员工,自今年2月19日至6月30日,禅城辖区内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禅城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给予每人800元生活补贴。

(五)加大防疫物资生产

针对防控疫情的需要,“禅六条”明确鼓励辖区内具有转产条件的生产企业,通过车间改造、设备购买和技术改造,加快转产紧缺的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防护口罩等防疫物资。

3月底前达产并纳入区指挥部应急物资生产统筹调度、按期完成合格达标产品的企业,对其确实形成有效产能的设备购置额进行不超过60%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获得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3月底前完成设备配套生产车间改造,进行不超过改造建设投资20%的资金补助,每家企业获得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防疫物资转产企业也将纳入风险补偿基金扶持企业库,在疫情期间申请的对疫情防控有保障作用的新增贷款项目,按照上述第三条扶持。

(六)用足用好上级政策

对中央、省、市出台的防疫期间的惠企政策,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政策,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由本级财政负担的惠企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附件一:

禅城多措并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除了“禅六条”,自疫情以来,禅城区通过加强企业复工指引和服务、建立暖企包企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将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统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一)健全暖企包企机制。成立禅城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健全区领导挂钩联系企业和企业联络员制度,结合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深入开展企业暖春行动。20名区领导挂点联系87家重点企业,82名镇(街)领导、537名企业联络员挂点全区“四上”企业,一一开展对接走访,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难题。在走访过程中,已收集企业共性困难问题165个,已协调解决96个。

(二)多措并举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制定《禅城区关于积极应对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坚定支持企业发展六条政策意见》,从加强上级政策执行落地、助力住餐旅行业渡难关、为复工企业提供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保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加大防疫物资生产等六个方面支持企业尽快渡过难关。二是大力支持企业防疫物资。区、镇(街)两级已累计向企业及重点项目提供口罩超过100万个。同时,还积极帮助企业对接购买防疫物资,协助企业购买橡胶手套1.4万双,额温枪约500个等等。三是积极协助解决用工难题。协助国星光电、佛山照明等企业利用返禅包车接回异地务工人员超过2000人,组织227家企业开展网络招聘,协调75家餐饮企业、157家门店为企业员工提供预约式用餐配送服务。四是畅通企业物流运输。组织554家物流运输企业优先复工,其中规模以上物流企业50家,妥善解决中心城区限货问题,确保企业原材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五是推动企业配套产业链协调运行。“佛山禅城区企业服务供应链平台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入选全国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协助海天集团、石湾酒厂获得《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保障企业生产原料采购和供应。六是逐步恢复正常行政服务。全面推行线上行政服务,推行全预约模式,提倡“网上办”“指尖办”“自助办”和“代办”,推动215项事项全流程网办,开辟“网上预审+双向快递”的非接触式电子办照渠道,2月8日以来,全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业务量7130件,其中窗口办4460件,自助办1630件,网上办889件,邮政办151件。

(三)毫不松懈抓好企业疫情防控。一是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针对企业员工返岗高峰带来的疫情风险,制定《禅城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和《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建立4支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共244人),其中包括16个应急转运小组(共57人、应急转运车辆16辆),切实压实信息统筹、应急转运、消毒健康监测、行业监管指导、防控救治五大职责,确保疫情或疑似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二是压实“三个责任”推动企业疫情防控抓实抓细抓落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镇(街)和村(居)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按照“四个到位”“8个一”要求,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工地在员工衣食住行各环节和生产组织全流程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

附件二

禅城区企业享受上级政策摘编

(一)税收减免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全国范围内将 2020 年 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 2 月 24 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 2020 年 2 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的通知》: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 重大影响,缴纳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列入名单制管理的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社保减免

广东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

1.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2.对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符合条件的地区减半征收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3.用人单位享受减免政策后仍然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可延期缴纳,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补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同时延期缴纳。

4.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

5.确保参保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单位免、减、延缴的影响。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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