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莞宣)3月1日,据广东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消息,该市发布做好实名制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的通告。全文如下: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关于配合做好实名制购买
退热止咳类药品的通告
(第15号)
广大市民朋友:
自2020年2月9日起,我市所有零售药店实行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登记报告制度。目前,这项规定依然继续执行。若您到药店购买这两类药物,请按以下指引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一、药店工作人员将登记您的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当场查验您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的真实性,请理解并认真配合。
二、药店工作人员将询问您是否有下述四种情况:
A、有发热症状;
B、14天内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莞;
C、14天内曾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
D、与B类、C类情况人员有过接触史。
对以上问题,请如实回答,不要隐瞒。
三、如果您有上述四种情况,政府工作人员会通过上门或电话等方式,向您了解流行病学史及其他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请配合并如实回答。
四、如果政府工作人员建议您迅速去医院就诊,请戴好口罩后,立即去最近的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就诊。
五、如果政府工作人员建议您居家观察,请您务必严格按照政府要求执行,不得私自外出。社区将会为您提供代购送菜、收倒垃圾等必要的生活服务。若有紧急情况,请第一时间与社区联系。
六、配合防疫工作是您的法定责任。故意隐匿、瞒报本人或亲属疫区出行史、涉疫行程以及与疫区人员接触史等信息的;在居家观察期间,不遵守规定私自外出的;在药店购买治疗发烧、干咳等药物,却不按要求如实报告,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附件1:
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热线电话
(市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22625775)
镇街(园区) |
热线电话 |
镇街(园区) |
热线电话 |
松山湖 |
22892181 |
长安镇 |
82282870 |
莞城街道 |
22100982 |
寮步镇 |
83226900 |
石龙镇 |
86116982 |
大岭山镇 |
85611006 |
虎门镇 |
85183340 |
大朗镇 |
81069386 |
东城街道 |
22010183 |
樟木头镇 |
87799531 |
22213990 |
黄江镇 |
82332033 |
|
万江街道 |
22189650 |
凤岗镇 |
87699239 |
南城街道 |
28682868 |
塘厦镇 |
82953265 |
中堂镇 |
88113911 |
谢岗镇 |
87632927 |
望牛墩镇 |
88851005 |
清溪镇 |
87731055 |
麻涌镇 |
81219023 |
常平镇 |
82322272 |
石碣镇 |
81382991 |
桥头镇 |
83341888 |
高埗镇 |
88879618 |
横沥镇 |
83711355 |
洪梅镇 |
88840666 |
东坑镇 |
82321208 |
道滘镇 |
81332345 |
企石镇 |
86661033 |
厚街镇 |
85581037 |
石排镇 |
86599891 |
沙田镇 |
88861006 |
茶山镇 |
86641626 |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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