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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解读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28 20:30:00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伟赞 通讯员岳瑞轩)2月28日,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消息,针对近期新台出的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新政策,该局社会保险费处负责人做了补充介绍。

关于社保费缴纳

据介绍,税务部门对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的企业实行“免填单、免申请”,企业只需正常申报缴费就可以了,我们将在征收信息系统中设定好,帮每一户企业算好优惠账,企业在申报缴费时自动享受优惠,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缴费的时候,我们推行“无接触式”缴费,鼓励大家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去缴费,尽量减少跑动和人员接触。

关于滞纳金

据悉,对于按规定延期缴纳社保费的,免收滞纳金。虽然企业享受减免单位缴费政策,但是根据政策规定,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为了不影响个人待遇的享受,企业仍应按照原有的增员、减员、申报缴费流程办理业务,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的企业,可以先按时申报社保费,直接享受单位缴费部分的减免政策,暂时不缴纳未享受减免部分的社保费,待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缴,补缴社保费不加收滞纳金。

关于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费退费

据透露,对2月份已经缴纳的社保费,符合减免条件的,由税务机关主动批量发起退费,不需要企业申请,最大程度便利企业。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2月份已经征收入库,但符合减免优惠的单位缴费部分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完成确认后将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发起退费。各地根据当地的退费资金渠道,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回,原则上退费金额直接退回企业原缴费账号。

据了解,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是减轻企业负担,稳企业、稳就业的重要举措,对防控疫情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意义重大。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广东税务将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该省阶段性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黄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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