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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优化服务15条”重磅出台 强力助企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2-28 17:22:28 来源:中国报道

图为发布会现场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通讯员莞宣)2月28日,从广东东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细化落实市已出台的“助企撑企15条”和“助企复工10条”,于2月27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优化服务15条”,加快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复工复产的步伐。

据介绍,该市结合第一轮复工复产指导服务组下沉检查的反馈,梳理了60个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与工作对策。聚焦实际困难,找准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突出痛点,深入分析问题症结,逐一明确对策措施,确保精准施策、有效覆盖。立足企业迫切需求,短期启动、快速实施,确保各项措施立竿见影、尽早见效。在深入落实“助企撑企15条”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时限、范围和方式、路径等,优化流程和协同,确保好落地、易操作。

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和国家减免税政策

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免征或减征中小微企、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相应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缓缴社保且不加收滞纳金。加快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社保优惠政策,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6月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对大型企业2020年2月至4月的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对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延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减税或免、延期缴纳。落实国家减免税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纳税人因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房产、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规定权限核准后,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纳税人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

抓好五个强化

据悉,“优化服务15条”强化信贷扶持措施,运用专项再贷款为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协助企业申请专项再贷款贴息、推出专属金融服务等;强化保险扶持措施,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涵盖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保障产品、市镇对此给予合计30%的财政补贴;强化外贸扶持措施,快速办理进口税收优惠手续、允许延期办理有关进出口手续;强化减租扶持措施,推动落实有关物业减租免租,对实施租金减免的,给予相应工作的政策倾斜;强化减负扶持措施,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欠费不停供、允许停缴缓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用能费、有关行政罚款、补贴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等。

稳定消费行业和房地产市场发展

据了解,“优化服务15条”稳定消费行业发展,推动外卖平台减免交易佣金、支持线上外卖和无接触配送、协助影院申请省级受疫情影响专项扶持资金,将文化消费纳入该市“乐购东莞”等促消费系列行动重点,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的贷款周转,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条件,推动以银行现金保函方式替代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加快推进房产查册功能等线上业务。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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