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切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就我区加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可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必须严格执行“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的规定。严禁有疫情发生地接触史或从疫情发生地抵(返)南海的员工在居家隔离期间上岗,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员工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三、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
四、餐饮服务单位如有违反本公告擅自提供现场就餐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对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现场就餐(堂食、桌餐)予以支持。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违反本公告事项的,可拨打81812345热线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责任编辑:陈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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