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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森林公安查处一起非法出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01 00:12:2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林荫)1月31日上午,广东省森林公安局接省公安厅关于“南都记者曝光白云江村农贸市场有人偷卖野生动物”的线索信息后,立即指派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进行核查,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出售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1月31日上午9时30分许,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民警根据线索,立即赶往白云区江高镇江人一路5号江村农贸综合批发市场临时摊档4号,并控制了涉事档口经营者信某和档口工仔彭某。随后在信某租赁的白云区江高镇江村环村三路58-1出租屋内,查获受保护的三有保护动物143个,其中水律蛇78条、舟山眼镜蛇18条(1条已死亡)、眼镜王蛇10条、榕蛇5条、水鸡32只(20只已死亡),非保护类的鳄鱼龟、甲鱼等一批。

据调查,档口经营者信某现场无法提供野生动物的合法来源证明。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拟立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案情进展待续报。

资料:

国家三部门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0年第4号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一、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地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五、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2020年1月26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20年防控第3号

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八项措施公告如下:

一、禁止所有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经营野生动物。

二、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为年例、美食节、农村集体聚餐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禁止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外出承接上述聚餐服务。

三、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实行健康监测,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严禁让未经筛查合格的有疾病流行地区旅行史的员工上岗。

四、严禁加工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严禁销售过期、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等食品。

五、禁止商场、超市、糕点店、水果店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六、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七、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经营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应当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有明显的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识。

八、商场超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社会各界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的,欢迎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特此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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