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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19年环境执法罚没金额逾3.77亿元

发布时间:2020-01-03 19:29:30 来源:中国报道

图为发布会现场  陈晓虹摄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实习生陈晓虹报道)1月3日,在东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对外发布东莞市2019年环境执法整体情况,包括环境执法改革情况、石马河流域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有奖举报公告实施情况,以及东莞市政府在1月1日新出台《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

2019年环境执法在五个方面有所突破

监管执法尺度之严有所突破。全年行政处罚4282宗,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金额逾3.77亿元、同期增长38.8%;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送环境犯罪分别增长61.94%、550%、89.47%。

环境信访调处之效有所突破。2019年全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问题投诉2.8万宗,同比下减6.6%,多年来第一次实现压减下降,初显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科技手段运用之实有所突破。无人机、走航车、过程监管、便携式快速测试等科技手段全面推广使用,监管执法的效率明显提高。

企业守法改善之快有所突破。专项行动企业问题率由79.17%下降到48.99%,实现大幅度下降,企业自觉守法意识得到强化,加强环保自律逐步形成共识。

五是环保铁军建设之强有所突破。一线执法监管人员“5+2”、“白+黑”成为常态,优秀执法人员不断涌现并受到了各级表彰,其中谢满英同志荣获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温碧聪等一批同志表现突出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王贯东同志、袁振庭同志荣获全市“百名优秀共产党员”。

环境执法改革顺利推开

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监管执法 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施意见》(东环〔2019〕220号),重点抓了四方面推开改革:

厘清职责,推动生态环境监管与行政处罚相分离。将行政处罚权上收市一级,统一行政处罚标准;将环境监管职责(含调查取证权)全面下放至镇一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强化统筹,组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委员会。补齐东莞行政架构短板,在无法突破机构限额下,组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事项的议事协调机制——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委员会。

做强一线,调配市级现有编制人员下沉镇街。整合生态环境系统内部力量,推动53名市级现有编制人员向镇街一线监管执法机构下沉,切实增强镇一级监管执法力量。

配齐力量,组建一支“专职+专业”的村级专管员。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统一管理的模式,组建一支“专职+专业”的村级生态环境专管员队伍,延伸生态环境监管触角,提升环保监管执法覆盖面。

石马河流域有奖举报政策试行成效显著

2019年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的公告》,针对塘厦、凤岗、清溪、樟木头范围内的企业阶段性试行涉违法排放含磷工业废水行为有奖举报政策。期间收到各类违法线索近600条,正式受理76条,已核查74条,查实52条,预计核发奖金共1325~1615万元。政策试行取得了良好成效,归纳为五个“有效”:

有效调动公众积极参与。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空前关注和积极参与举报,受理的举报属实率高达70.27%。

有效精准打击违法行为。精准地打击了一批正在排污作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目前已正式查处了36个违法主体。

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现象。在公众监督、政府严打的双重高压态势下,企业法排污的乱象得到震慑,部分“散乱污”作坊自行停产或撤场。

有效保障石马河断面水质攻坚。打击和震慑了一批环境违法的同时保障了石马河的安全,旗岭国考断面总磷从0.8mg/L以上降到0.4mg/L达标线以下。

有效检验新的举报政策。对新有奖举报政策中一些创新设定进行检验,给下来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和提振信心。

新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三大亮点

《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发布施行。与原来的举报办法对比,有三方面的亮点:

扩大举报范围。被举报对象的范围从已领取工商执照的企业单位扩大到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同时将水、大气、危废方面的几类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步纳入有奖举报范围。

拓展举报渠道。在信件、来访的基础上,增加电子邮件举报,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和降低举报成本。同时,取消实名举报,举报人仅需要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即可参与。

调整奖励额度。按不同违法类型实行2000元至20万不等的定额奖励,涉刑案件追加一倍奖励(追加不超过5万元),一方面较以往最高奖励8万元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奖励周期从9个月以上大幅缩短至3个月或更短。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希望市民朋友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东莞的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有奖举报,助力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绿色东莞、生态东莞、美丽东莞贡献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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