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穗卫健宣)据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消息,近年来,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广州市无偿献血工作稳步推进,年无偿献血人次从20年前的不到1万人次,发展到目前的近38万人次,千人口献血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有力保障了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但以往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手续较为繁琐,用血者需在出院后跑多个部门才能报销用血费用,无偿献血者感到“献血容易,用血难”,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属临床用血时,可免交或减免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2019年9月,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广州市免费用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献血者在广州市献血后,血液经检测合格的,根据献血累计量的不同,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享有相应的临床免费用血权利。
据介绍,《办法》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最多跑一次,落实用血费用医院直接报销”,主要有以下3个亮点:一是简化了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属用血直报所需材料,执行承诺制,有效避免了无偿献血者多部门开证明情况;二是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属可在出院时直接报销用血费用,有效避免了无偿献血者多次跑反复跑情况;三是建立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用血信息直报平台,实现了无偿献血者献血信息互联互通。《办法》有效解决了此前无偿献血者反映的报销难、报销慢和报销繁等问题。报销人只需带齐相关资料,医院工作人员在直报平台核实信息后,拍摄上传资料,就可实现自动计算报销金额,直接减免用血费用,让献血者真正感觉到“献血容易,用血也易”。
焦点问答:
一、《办法》中所指的免费用血对象是谁?
本办法所指免费用血对象(简称用血者)是指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简称无偿献血者)、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限指无偿献血者本人的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
二、《办法》所指的免费用血是什么?
血液本身不收费,但血液从采集到临床使用存在成本消耗产生的费用,部分需要用血患者承担。事实上,为了保证受血者的安全,所有的血液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制备等复杂过程,在确保血液质量的情况下,才能将血液发送临床供患者使用。 《办法》所指的“免费用血”是指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运输等费用,不包括用血者自身血液检验及输血所需相关费用。(血液品种价格以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的价格为准,有调整时,按新标准执行。)
三、《办法》中所提的用血费用报销标准是什么?
在本市献血后,血液经检测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无偿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自献血次日起,其本人可享受临床免费用血。
2.无偿献血者在2018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当天)前,在本市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及以上的,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享受临床免费用血。
3.无偿献血者在2018年3月1日后,在本市无偿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按照实际使用血液品种价格计算,累计不超过捐献量价值2倍范围的,可免费使用。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享受临床免费用血。 此外,无偿献血者在本市范围献血后,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照实际使用血液品种价格计算,累计不超过捐献量价值3倍范围的,可免费使用。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其他地市献血的,其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费用血标准按省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办法》中是怎样换算捐献量和计算捐献量价值的?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至临床用血之前,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量价兼顾,利于献血者”的原则进行量价交换。 捐献量换算:2018年3月1日前,一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按800毫升全血计算;2018年3月1日(含3月1日)后,1个治疗单位机采血小板按200毫升全血计算。
捐献量价值计算:用机采血小板折算捐献量价值,捐献量价值等于献血量乘以机采血小板单价。 例:2018年3月1日后,A捐献了3个单位机采血小板,B捐献了600毫升全血,A和B的捐献量价值均等于3(献血量)x1400元(目前血小板单价)x2(倍)=8400元。A和B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时,累计可使用价值为8400元的血液品种。
五、不在医院直接报销,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在医院直接报销或异地用血,可在献血办进行报销。报销者提供用血者和无偿献血者的有效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证》原件或电子《无偿献血证》、用血者和无偿献血者的关系证件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无偿献血者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签署的亲属关系真实性承诺书)、用血者用血费用清单明细原件或复印件、出院结算发票原件。献血办工作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后退还血费。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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