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报道杂志唯一官方网站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近3吨 被顺德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2019-12-31 14:56:17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陈赞亮 通讯员梁晓茵 谢颖琪)为切实做好顺德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佛山顺德公安重拳出击,加大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查处力度,近日,在治安隐患大排查中,发现有人“挂羊头卖狗肉”,利用经营的香烛店,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民警根据线索顺藤摸瓜,在两处地方共查获烟花爆竹近3吨,抓获嫌疑人2名,涉案金额超15万元。

12月26日上午,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安全检查时,接到一市民举报,称有人利用隐蔽香烛店的仓库,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根据举报线索迅速展开调查,在龙江镇官田村乐丰路一住宅旁的锌铁房仓库现场,民警发现,仓库内堆满了一屋子的烟花爆竹达1279箱、近3吨之重,当场抓获嫌疑人夫妇林某(女、60岁)、梅某(男,63岁,均顺德人)。原来,该住宅外层以售卖香烛为掩饰,将烟花爆竹藏在房屋后面的一个隐蔽仓库内。后据两人交代,他们并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其中林某供述于今年12月初花了15万元,非法购买炮竹约3吨,后将其存放在自家住宅旁的仓库内,以便春节前销售,以为不会被查到,却被民警抓了现行,经查其丈夫梅某并未参与买卖。

同日,在龙江镇官田村的另一家香烛店,民警又查获一起非法销售炮竹的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李某华(男,51岁,德庆回龙人),现场缴获炮竹68公斤。

目前,嫌疑人林某涉嫌非法经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对相关非法烟花爆竹予以没收。

办案民警介绍,此两起案件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都是位于民宅或者仓库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一颗“定时炸弹”,有极大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巨大威胁。

据统计,今年1月以来,顺德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查处专项行动,共计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65起,收缴烟花爆竹共计13余吨,罚款2万多元。

警方提醒:时值岁末年初,警方将不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民朋友要充分认识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害,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报警,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陈伟赞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