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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获评“七五”普法中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发布时间:2019-12-10 16:02:15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黄楚芳 实习生 吕可欣 报道)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东莞市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也是珠三角地区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

“七五”普法以来,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东莞市各级普法责任深刻认识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需求,较好地完成了中期各项目标任务,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为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东莞市建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普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普法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每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出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意见,在全省率先配套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考核,引入第三方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价。整合法官、检察官、律师、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等力量,组建了“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文艺宣传队等多支普法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

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合唱”,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正在形成。

东莞市抓住领导干部、公务员这个关键少数,制定并严格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每年组织全市3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网络学法考试,通过“东莞学习论坛”“周日党课”“廉政教育基地”“法治实践基地”等平台和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以及参观看守所、监狱“现身说法”“以案说法”等方式,提升普法效果。

东莞在全市557所中小学推进“校园法苑”建设,建立校园法治文化场所、普法队伍等“六个一”“四个加”的普法模式,推广动漫读本、趣味游戏、舞台剧、广播剧、小视频、法治讲座、法治手抄报、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普法方式。全市中小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全覆盖,建成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个,镇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3个。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组织规模企业按照“六有”“六个一”标准开展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共有262家企业获评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村(居)民学法常态化,“七五”普法以来,全市588名驻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71356件次,其中:法律咨询52913件,法治宣传11184场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书2271件,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4件,参与调处纠纷1379宗,协助所在村(社区)追回拖欠款42005.9万元。

据了解,东莞市推进法治文化“前沿阵地”建设,全市依托大小公园、广场、街区建成了59个各具特色、融实用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建成“平安文化”主题体验场所33个。搭建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融媒体教育平台,建立多个普法报纸专版专栏、电台电视节目,网络普法频道或专栏,全市负有普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基本都开设了微信、微博等公众号平台。其中,全市司法系统建立微博、微信、头条号、企鹅号等新媒体普法集群114个。制作传播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形成麻涌“普法之声”、凤岗“客家山歌”普法、清溪“五子麒麟”普法等一批法治文化品牌。“七五”普法以来,在司法部组织的动漫、新媒体普法等比赛中,东莞市共获得各类奖项22个,在全省公益法治宣传作品创作大赛中获奖18个,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全省前列。

东莞市全面开展“四级同创”工作,“七五”普法以来,长安镇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镇;东城街道东泰社区、大朗镇松柏朗村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所有镇(街道)均达到省级法治创建标准,提前一年完成创建任务;582个村(社区)达到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提前半年完成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一站式”平台建设,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588个,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此外,广东省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的还有广州市、云浮市;此外,东莞市司法局东城分局局长李春梅获得了全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陈伟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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