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陈伟深 通讯员潮阳公宣) 从汕头市潮阳交警部门获悉,为全力做好创文提质升级工作, 潮阳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同时,为加强社会宣传覆盖面,交警部门采取“教育劝导为主,罚款处理为辅"手段,开展针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
“今天我驾驶摩托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潮阳交警部门查获,在这里我恳请亲戚朋友监督:今后,我驾乘摩托车一定戴好安全头盔,守法驾驶,文明出行!”如果你突然收到好友求助点赞这样一条另类朋友圈,不要惊讶,你的朋友绝对没有和你开玩笑!!!他们如此一本正经的在朋友圈曝光、检讨自己,其实是因为背后有交警蜀黍们在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操碎了心......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辖区交通秩序,推进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潮阳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通实际情况,在城区各主要路口,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交警部门此次整治不再局限于以往的面对面口头教育,而是给为未佩戴头盔的驾乘人员提供了三种特别的方式,由驾乘人员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接受教育并承诺今后安全出行,邀请亲朋好友对自己进行监督。
方式一:请 5 名亲朋好友到现场对我的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同时请亲戚朋友携带安全头盔来给本人。
方式二:本人自愿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60分钟,同时请亲戚朋友携带安全头盔来给本人。
方式三:发微信朋友圈请 20个亲朋好友对我今后的交通行为进行监督。(朋友圈内容例文:“今天我驾驶摩托车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潮阳交警部门查获,在这里我恳请亲戚朋友监督:今后,我驾乘摩托车一定戴好安全头盔,守法驾驶,文明出行!”)
有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之所以采取这些特别方式来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潮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携手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就从“头”开始吧!请驾驶和乘座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责任编辑:陈伟赞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